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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主义害死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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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7-03
第6版()
专栏:读者来信专页

  “官僚主义害死人”编辑同志:
开滦煤矿唐山矿行政领导人员的严重官僚主义,造成了工人陈永珍触电死亡事故。
唐山矿井下运输大巷七道行二十二号石门电车场子(工人上下车的地方)的电车天线太低,不合保安规程。国家技术安全监察组早在一九五四年七月就建议行政方面解决这个问题,同年九月九日发生了一头骡子被电死的事故后又再次建议解决,都没有引起行政领导的重视。
今年一月春节检修期前,监察组、卫生科和工会共同检查安全卫生工作时,又将这个问题提出来。但是矿办公室副主任郭庆玺用“检修计划已经作出”为理由,把这个问题搁下了。
一月十九日和二月十五日,连续发生了工人安玉清和孙继耀触电事故(幸而都没有死亡)。监察组和工会又先后提出了书面建议,工会劳保部长在三月九日的安全生产会议上也提出这个问题。行政方面这才在会上作出了一个毫不着急的决议,说是由运输区区长郁子成负责组织检查,拟出计划,逐步做好挡板。
这个决议迟迟不见执行。开滦煤矿管理处发现了这个问题后,在四月二十一日指示唐山矿“立即安装防护设备”和“采取措施及时维护该石门所用断面被压缩过低的地点”。第二天监察组接着又提出一次建议。但是矿上仍然满不在乎,到五月十一日的安全生产会议上才作出一项决议,说是“在井下车场安装防止触电装置,由康宝立(机电科长)负责与毕矿长研究”。
另外,在四月底,矿方为了提高运输能力,将原有的小煤车(也是坐人的小车)车沿加高了五十至七十五公厘。这样一来,工人上下车时就更容易碰到电线了。总管理处的机电处对这件事曾提出意见,可是矿行政领导方面却没理睬。
这件事老不能解决,引起了工人群众的不满。有人议论:“非死一个人不能解决问题。”果然,五月二十四日半夜里,机电工人陈永珍在车场上车时不幸触电身死;这时,领导上才感到问题严重,连忙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把电线的挡板钉齐。
为什么唐山矿的行政领导人员对过去发生的历次事故都是视而不见,对各方面提出的正确意见也都当作耳边风;非要等到发生死亡事故才能清醒起来呢?“官僚主义害死人”!他们对陈永珍的死应该负责。我们要求开滦煤矿总管理处和唐山市有关领导机关严肃处理这个事件。
薛刘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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