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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方可退休国家明令禁止各种违反规定的提前退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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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1-26
第12版(企业界)
专栏:职工热线

符合条件方可退休
国家明令禁止各种违反规定的提前退休
  近来,不少读者来电来函询问提前退休的有关规定。有的读者表示,单位效益不好,工资拖了好几个月,倘若可以办提前退休,退休金从社保领反倒有保证。还有的反映,其所在的企业里不少职工未到退休年龄,就通过到医院开假证明等办法提前退休,企业不仅默许还鼓励这种行为,这么做到底合不合规矩。
  提前退休有哪些规定?职工达到什么样的条件可以提前退休?对此,我们咨询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据介绍,对提前退休,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曾三令五申坚决制止。1999年劳动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条件、范围和审批程序作了明确规定。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职员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工致残,有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
  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作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累计满8年。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范围: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三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但此项规定不能同时适用于同一名职工。
  提前退休人员的待遇。企业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和按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的有关规定提前退休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及各种补贴)×(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账户养老金。提前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已按原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的,不再改变。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同志表示,违反国家规定,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的行为,不仅给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造成损失,在社会上特别是在企业退休人员中也产生了不良影响,对此应当坚决制止。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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