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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的新途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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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1-28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新形势下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的新途径
闪文
  陕西省咸阳市是一个农业大市,农村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80%以上,农村的稳定关系到全市的社会稳定,农村经济的发展直接影响到经济强市目标的实现。当前,我国已加入WTO,西部大开发战略已全面实施,如何在“四五”法制宣传教育中全面推进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确保农村的安定团结和社会发展,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紧迫而现实的问题。开展“四五”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首先必须研究农村法制建设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当前农村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新矛盾、新问题主要有: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群众的集体观念淡化,部分乡、村干部及群众法制观念淡薄,少数村庄风气不好,民事纠纷、治安案件时有发生,封建迷信活动有所抬头,治安部门头疼,群众缺乏安全感,不能安于生产生活。农村集体上访事件频繁发生,造成较恶劣的社会影响。
  这些问题的产生,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滞后于形势的发展。
  针对农村法制建设中的上述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践,我们认为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应确定新思路,开辟新途径,主要抓好以下工作落实:(一)建立农村法制宣传中心户长制度,完善村级普法依法治理网络。咸阳市目前已确定中心户长28656名。中心户长在农村普法和依法治村中有效发挥了骨干作用。(二)坚持以农村基层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促进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发展。(三)针对农村工作和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编写普法教材,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四)利用现代传媒和通讯网络宣传法律知识,扩大普法依法治理空间覆盖面。利用大众传媒灵活多样地宣传法律知识,寓教于乐,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三五”普法中,我们在电视台开办电视法制节目《每周说法》,通过发生在咸阳的真实典型案例,阐释法律,教育群众。同时还在咸阳日报、咸阳市广播电台设立了普法专题栏目,举办了多期普法教育展览,开通了“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收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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