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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展社会治安集中整治 一千三百八十个村由乱到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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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2-03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山东开展社会治安集中整治
 一千三百八十个村由乱到治
  本报济南12月2日电今年4月份以来,山东省“严打”与整治并举,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果。到目前为止,全省有1380个治安混乱的村庄和689处重点部位实现了由乱到治的转变。
  为了搞好这次集中整治治安问题的活动,山东省省委要求,集中整治工作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综治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合力。在整治活动中,该省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通力合作,齐抓共管。政法部门,重点抓好“严打”,集中解决一些地方治安不好的问题;组织、人事、民政等部门,重点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重点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重点搞好对文化、出版市场的清理整顿;教育主管部门,重点协助公安、建设、文化、工商、通信等部门搞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整顿;宣传、新闻等部门,重点抓好舆论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各方协作形成了集中整治的强大力量。
  解决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关键在治本。山东省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坚持做到集中整治与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相结合,对矛盾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掌握。
  据不完全统计,在集中整治中,全省共整顿软弱涣散的村(居委会)领导班子400多个,健全治保组织1700余个。通过竞争上岗、末位淘汰、加强作风建设,基层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政法组织建设也得到加强,队伍素质有了新的提高。(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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