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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痴迷者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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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2-02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为痴迷者哀
金采薇
除夕,本是阖家欢聚、共享天伦的日子,然而一些“法轮功”痴迷者却跑到天安门广场自焚。这消息经媒体披露后,人们感到震惊,感到愤怒:邪教之害,当遭天谴地诛;同时也为“法轮功”痴迷者感到深深的悲哀。
一哀自焚的“法轮功”痴迷者充当了李洪志的政治玩偶。利用节日、纪念日等喜庆日子,驱使“法轮功”痴迷者闹事从而达到西方敌对势力诋毁中国、祸乱中国的目的,是李洪志的罪恶图谋。自焚选在除夕日的天安门广场,用意是明显的,就是要在这个举国同庆的日子向政府、向社会施压。然而和李洪志等人的愿望相反,自焚非但不能吓倒谁,丑化谁,反而进一步暴露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包括那些焚身的人恐怕已经幡然悔悟:什么升天、圆满,除了惨痛的皮肉之苦外,一切都是骗局。
二哀自焚者毁掉生命,毁掉青春,毁掉一切。十九岁的中央音乐学院学生陈果,十二岁的小姑娘刘思影,被烧得面目全非,惨不忍睹。而带领她们走到今天这一步的,竟是她们的母亲。什么“真善忍”,痴迷者连起码的母性、人性都荡然无存。而这人间悲剧竟是出自极其荒诞的理由。此时此刻,这些年轻的生命正在经受着难以忍受的煎熬,而号称无处不在的李洪志怎么不来“度”她们的痛苦?她们还年轻,倘能侥幸被救活,今后的路该怎么走?人们不忍想,也不敢想。
三哀自焚者被李洪志一脚踢开。这些自焚者是因李洪志的所谓“经文”而走向毁灭的,然而李洪志们生怕惹得人神共愤,使更多的人醒悟过来,居然说这起事件与“法轮功”根本无关,宣称自焚的人不是“法轮功”学员。那些痴迷者何等悲哀!他们为忠诚教主而自焚,却落得个被教主抛弃的结局。但诡辩代替不了事实。李洪志们拙劣的表演充分说明,他们是一群天良早已丧尽的恶棍,既虚弱又虚伪。还是那套骗术:他们把练功者引到邪路,供他们驱使;一旦出了伤人害命的事,他们则推得干干净净。总之,练功者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而李洪志永远都是正确的。
李洪志们大概以为怂恿一些痴迷者闹事就可以在外国主子那里邀功,就可以使“法轮功”苟延残喘,但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恰恰进一步揭穿了李洪志的骗局:那些惨不忍睹的自焚者作为形象的反面教员告诉人们:“法轮功”就是邪教,对邪教的宽容就是对无辜生命的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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