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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十周年成效显著 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增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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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2-05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十周年成效显著
  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增强
  本报北京12月4日讯记者吴兢从今天由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在此间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上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十周年以来,全社会保护未成人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给予了更高的关注、更多的保护。
  教育,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重要内容。到2000年底,我国九年义务教育的总规模已超过1.9亿人,比十年前增长了19.25%。国家还专门设立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总投入达100多亿元。中央综治办和共青团中央于1998年开展了青少年自护教育行动。目前,全国已有10多个省份启动了青少年自护教育,仅北京市就已培训未成年人5万多人次。
  为集中解决危害未成年人成长的突出问题,公安、工商部门联合开展了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活动;团中央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开展了“保护明天”少年儿童食品、用品质量监督行动;共青团、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少年儿童平安回家”活动等。
  10年来,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和机构建设不断加强。该法颁布后,各地相继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国务院和各地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国20多个省、市、区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团中央和各级团组织专门成立了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机构;各地还广泛建立了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等社会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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