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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限期关闭小散乱采矿企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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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2-10
第1版(要闻)
专栏:新闻简报

山东限期关闭小散乱采矿企业
  山东省日前决定,2002年6月底前全部关闭“小、散、乱”采矿企业。对已划为禁采区、布局不合理、开采规模小、效益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要限期关闭。对以承包等方式非法转让采矿权的,要依法予以处罚;不具备法定条件或逾期未办理采矿权转让和变更登记手续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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