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阅读
  • 0回复

关注“三农”调整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2-10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观点

关注“三农”调整
中国体改研究会副秘书长温铁军
  面对入世,当前我国农业的对应调整有三个方面:一是确立可持续发展和促进就业的国家战略,加快国内经济结构调整;二是政府鼓励农民通过合作提高经济规模;三是在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农业保护框架下,在农产品,特别是农业主产品的储备,以及农业保险及灾害补贴等方面实行收入支持政策。
  按照WTO的一般原则,国际农产品协议大部分在1995—2000年实施。主要包括3个内容:增加进口市场准入;削减国内生产者支持;减少出口补贴。
  此前一般对于中国农业能否适应WTO原则的讨论,都是针对农业生产和贸易如何应对WTO挑战,本文则认为,应该从“三农问题”即农民、农村和农业出发,而不是仅仅从农业的角度来进行分析。
  进入90年代以来,我国农产品出口改变为以水产品、蔬菜果品和部分畜牧产品为主,到1996年此类产品出口金额逐渐超过10亿美元,使中国农产品贸易多数年份能够维持小额顺差。从长期看,除了粮食、棉花、油料等基本农产品外,中国的非资源型农产品还是有一定的出口竞争力。因此,入世对中国的积极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在没有其他非经济因素干扰的和平条件下,增加进口大量占用资源的基本农产品,有利于土地资源日益短缺的沿海发达地区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二是在加入WTO之后有利于国内有竞争力的农产品增加出口。
  同时,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其负面影响:
  首先,粮食这种资源型产品的贸易竞争力根本上来源于地租。土地面积越大地租的绝对值就越多。而中国农村户均土地面积仅0.4公顷、劳均不足0.3公顷(美国平均400公顷、劳均约52公顷),如此细小规模的农业在国际市场上很难有竞争力。
  其二,如果进口粮食质优价廉而国家又不能通过计划价格或直接对农民的粮食生产予以补贴,则中国的粮食生产将受到影响。
  1990年以来,我国农业劳动力的非农转移困难,入世后,即使外资进入,我们也不能期望它对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产生多大的拉力。因为,就以往的经验看,外资增加的主要领域不是农业。例如1996年我国协议利用外资总金额为816亿多美元,其中农业利用外资为14亿多美元,仅占1.73%。更为深刻的问题是:中国的失业统计一向不计算农村劳动力。
  当前的对应调整可以有三个方面:一是确立可持续发展和促进就业的国家战略,加快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在国家开发西部战略安排中,实行以工代赈和“以工换地”政策。同时,注重保护劳动密集型的农村产业。强调政府的创业投资和风险担保基金必须有一定比例支持那些能够促进劳动密集的科技开发企业。
  二是政府鼓励农民通过合作提高经济规模。政府财政投资和贴息贷款定向支持农民合作社经济。借鉴日本、韩国等东亚小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经验,促进农民合作直接进入金融、保险、加工、批发市场等领域,以非农经营获得利润支援农业。
  三是在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农业保护框架下,在农产品,特别是农业主产品的储备,以及农业保险及灾害补贴等方面实行收入支持政策。在贯彻国家“十五”计划中加大农村发展投资,通过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增加政府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教育方面的投资,以逐步达到农业资源的转出和转入基本均衡。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