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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党政机构改革基本完成 全国省级政府精简人员编制七万四千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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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2-03
第2版(要闻)
专栏:

  省级党政机构改革基本完成
全国省级政府精简人员编制七万四千名
本报北京2月2日讯 记者唐维红报道:记者今天从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有关部门获悉,省级机构改革已基本完成。全国省级政府精简人员编制7.4万名。
  根据党的十五大关于积极推进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继党中央部门和国务院部门机构改革以后,1999年7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对省级党政机构改革作出具体部署。一年多来,各地积极稳妥地推进省级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省级政府机构设置由平均55个减少到40个。党政部门内设机构平均精简20%。在人员编制方面,省委部门平均精简20%左右;省级政府机关行政编制平均精简48.2%,其中北京、上海、天津、福建、陕西等5省市的精简比例达到50%。
  政企分开有了突破,政事、政社分开有了进展。各地紧紧抓住政企分开这个关键,基本撤销了工业、商业等专业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性公司改组为经济实体,政府部门与所办的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在人财物等方面脱钩。同时,各地还从改革管理体制入手,将辅助性、服务性职能从政府中分离出来,推进事业单位和机关后勤工作的社会化、企业化,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实现政事、政社分开。
  转变职能有了新的进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实效。通过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将转变职能真正落到实处,是这次省级机构改革的创新和显著特点。许多地方把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作为转变职能的切入点,将政府管理的重点从日常审批转向依法监管,大力减少行政性审批事项,受到基层、企业和群众的欢迎,从而拓宽了改革的路子,深化了改革的内容,加大了改革的力度。
  理顺关系成效明显,解决了一批职责交叉、重复问题。各地根据工作任务的变化情况,重新界定并规范了党委部门与相关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的职责分工,解决党政部门之间、部门内设机构之间存在的职责交叉、管理重复的问题,完善运行机制。
  规范了省级政府的组织结构。将省级政府工作部门区分为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组成部门与国务院组成部门基本对口,直属机构一般由地方因地制宜设置。这一改革既保证了政令畅通和行政统一,又能充分体现省情和地域特点。
  结合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改善机关人员结构。在省级党政机构改革中,各地通过人员定岗分流、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强化激励竞争机制,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使一批优秀干部脱颖而出,优化了机关人员结构,提高了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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