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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界声讨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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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2-03
第4版(教育·科技·文化·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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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侨界声讨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
本报北京2月2日讯 记者吴亚明报道:农历除夕在天安门广场发生的几名“法轮功”痴迷者自焚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震惊与愤慨,中国侨界人士今天上午举行座谈会强烈谴责“法轮功”邪教这一残害生命的新罪行。与会人士在发言中表示,这起惨剧进一步暴露了“法轮功”邪教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本质,血淋淋的事实也再次表明,“法轮功”不是维护人权而是践踏人权,不是保障自由而是扼杀自由。
  今天的座谈会由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致公党中央、中国侨联联合举办。
  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罗豪才在主持座谈会时指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已沦为西方反华势力的政治工具,他们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一再以妖言惑众,策划煽动“法轮功”顽固分子聚集闹事,铤而走险,甚至不惜置“法轮功”痴迷者于死地,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这一险恶用心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
  国务院侨办主任郭东坡说,这起震惊海内外的自焚事件使人们进一步认清了“法轮功”组织的邪教本质和对社会、对民众生命造成的严重危害,清楚地表明“法轮功”已堕落为一个投靠西方反华势力充当其政治工具,公然与中国政府和人民为敌、对抗社会与法律的政治怪胎。郭东坡呼吁广大海外同胞抵制“法轮功”邪教组织,警惕其种种欺骗行为。
  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甘子玉、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朱训、中国侨联主席林兆枢、致公党中央副主席王宋大在讲话中指出,1999年10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依此《决定》,中国政府依法作出了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举措,合民心,顺民意,得到了包括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内的全体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拥护。然而,李洪志一伙与世界上其他邪教组织一样,不甘心自己的失败,不择手段一再散布“升天圆满”、“忍无可忍”、“制造流血”等妖言,蒙骗、煽动受其精神控制的“法轮功”参与者和受害者,不断制造一系列与社会和法律对抗,与国家和人民为敌的事件,特别是春节前夕在天安门广场制造了惨无人道的自焚事件。力图以此向西方反华势力邀功,达到要推翻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颠覆我们国家政权的罪恶目的。
  他们表示,全体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要团结起来,同仇敌忾,深入揭露李洪志一伙残害生命、涂炭生灵的罪恶行为,坚决拥护我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的决策,坚持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的方针,坚决打击一小撮“法轮功”顽固分子串联、策划、煽动组织的非法闹事活动,决不允许他们兴风作浪,共同维护我国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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