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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浪费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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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2-13
第12版(大地·副刊)
专栏:金台随感

“鼓励”浪费水
盛祖宏
  战略家预言,二十一世纪水危机将成为世界最大危机。
  水危机正向我们逼近:我国水资源严重不足,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四分之一,属世界十三个贫水国家之一,全国百分之六十的城市不同程度缺水,干旱面积不断扩大,干旱出现的频率不断加速。
  面对水危机,许多老百姓一水多用,淘米洗菜水用来拖地板,之后再用来冲厕所;面对水危机,专家学者纷纷献计献策,或利用海水冲厕,或推广免冲厕所,或改革抽水马桶……
  但是,与大多数地方节约用水形成强烈反差的,某些城市在制度上“鼓励”人们浪费水,你说怪不怪?
  处于改革前沿的某城市就是其中的一个。该市一九九七年起实施用水底度的规定:所有家庭和企业,不管每月实际用水量多少,都要根据水表口径的大小交纳三到九千六百吨的最低水费。
  这种规定明显地不合世界范围的节约水资源的大趋势,明显地损害水消费者的利益——抽样调查表明,该市百分之十的用户达不到用水底度,该规定明显地打着计划经济体制的烙印,无疑是非改不可的。但是那个城市却久拖不决。早在去年六月该市三届一次会议期间,二十四名人大代表就联名提案,建议取消水表底度的条款。该市人大经济工委和市水务局作了相关的调查后答复,在承认“水表底度不合理”的同时,又以“修改法规需要一个过程”为遁词,“暂缓”取消水表底度。这一“暂缓”,从二十世纪末的六月,拖到了二十一世纪第一年的十一月,不知还要“暂缓”到猴年马月!
  取消底度,在我们老百姓看来,是很容易解决的。从横向看,珠海市已于今年二月起取消了按底度收费的规定;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城市压根儿就没有此类规定。不合理的规定理当废弃。
  改革,总会触动既得利益者的利益。自来水公司是垄断企业,取消底度,就意味着削减自来水公司的利润,人家会心甘情愿吗?就像中国电信收用户电话初装费一样,分明不合理,说不通,用户强烈反对,舆论猛烈抨击,就是不改,直到顶不住了,才取消初装费;不改水表底度制,不只是照顾垄断行业的利益,不顾老百姓的怨声,还有一个对水资源浪费的大问题,那可不是几个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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