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阅读
  • 0回复

加强信用教育,倡导信用自律,深化信用实践,强化信用监督,实施信用惩戒——21部门联合推进“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2-15
第2版(要闻)
专栏:

  加强信用教育,倡导信用自律,深化信用实践,强化信用监督,实施信用惩戒——
21部门联合推进“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
  本报北京12月14日讯记者胡果报道:日前,共青团中央联合中央金融工委、中央企业工委、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公安部、铁道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等21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深入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有关要求,在今后一个时期继续深入实施“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
  《意见》指出,实施“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要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用两年左右时间,动员85%以上的窗口行业青年集体、60%以上的工业企业、重点建设工程、机关事业单位青年集体开展内容丰富的信用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实施“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使青年职工的信用意识得到显著增强,使青年文明号集体成为本行业、本地区讲信用、重信誉的示范,成为信用体系建设的骨干,成为良好社会氛围形成的推动力量。《意见》强调,“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要着重围绕五方面内容展开:加强信用教育,倡导信用自律,深化信用实践,强化信用监督,实施信用惩戒。据了解,团中央和有关部委将遵循“重在实践、贵在示范”的原则,联合开展一些具有示范作用的重点活动,并把青年集体在活动中的表现作为今后考核认定、评选表彰青年文明号的重要依据。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