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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招标,弄虚作假,违反法定程序等现象在工程招投标中并不少见——违法招投标危害工程质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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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2-17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规避招标,弄虚作假,违反法定程序等现象在工程招投标中并不少见——
违法招投标危害工程质量
本报记者王政
  9月份,建设部、监察部对30个省、区、市的274项工程进行了检查,发现8%的项目规避招标,1.8%的项目在招投标中弄虚作假,45.3%的工程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少于法律规定的20天。
  违法招标花样多
  表面上,邀请了三家施工单位参与投标,实际上,中标单位和另一投标单位的投标书格式、内容、投标报价竟然完全一致,唯一的区别是单位盖章和执业造价员盖章不同……
  依法实施招标,原本是希望通过引入竞争,达到降低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的目的,可是,成都瑞升南园小区1号商住楼工程的业主单位成都市瑞升房地产有限公司,却与法律玩起了“捉迷藏”。
  贵州省黔贵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招数,就更为“高明”。该公司建设的贵阳市山林路商住楼工程,不仅进场施工时间早于实际招标评标时间一个多月,而且中标施工单位与其中一投标企业的投标报价,仅相差0.1元。
  检查中发现,建设单位“明招暗定”,搞虚假招标的,占受检项目的1.8%,而这只是众多花样中的一种。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处处长刘哲告诉记者,违法招标的行为还有很多种:一是未依法报经批准,擅自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二是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任务。
  另外,一些建设单位干脆规避招标,或直接发包,或改为一对一议标。江西南昌中级人民法院综合楼工程,就玩起了“狸猫换太子”的把戏。该项目1999年底对桩基部分进行邀标,而中标通知书却包含主体工程。结果主体工程未招标,就直接由桩基部分中标单位进场施工。
  问题最多的是招标投标过程中许多环节不符合法定程序。比如,《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0天,而吉林省四平市十八中改造工程5号楼,整个招标活动只有3天。又如,投标截止与开标应在同一时间,可是安徽省蚌埠市移动通信生产楼,在截止投标19天后才开标。
  多管齐下促规范
  违法招投标,给工程质量带来极大隐患。刘哲分析说,招投标中的违法行为,大都是为了给个人或小集体捞到好处,这样,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就被一种特殊的利益关系所取代。这使得双方对工程质量与效益的责任约束降到极限,偷工减料、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就很难避免,甚至出现了业主单位与施工方串通一气,掩盖质量问题的情况。
  此次联合检查中发现明显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工程14项,占受检工程的5.1%,可能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工程49项,占受检工程的17.9%。这些工程绝大多数在招标投标中存在违法现象。
  为规范建筑市场,从1994年起,建设部逐年加大整顿市场力度,违法违规案件也逐年减少。特别是《招标投标法》颁布一年多来,通过大力普法和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法律意识有所增强,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现象有所遏制。但是,建筑市场秩序混乱的局面还远未从根本上得到扭转。
  招标投标中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原因是多方面的,要标本兼治,多管齐下。首先,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目前《招标投标法》仅对规避招标和虚假招投标提出了处罚措施,对邀请招标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因缺乏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处罚条款而难以查处。建设部将针对这一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提出修订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其次,执法检查力量还须加强。要研究解决建筑市场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健全机构,充实力量,增加必要的经费,加大监管力度。
  再次,要积极探索深化建设体制改革的有效途径,进行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改革,逐步建立起与国际接轨并符合中国国情的建筑市场运行机制。目前的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是谁使用,谁建设。这不仅给业主单位掌握建设
  程序、法规和相关技术规则带来难度,而且对分散的业主,建筑主管部门也难以进行专业指导、培训甚至监督。刘哲告诉记者,建设部正与国务院政策研究室联合开展课题研究,拟借鉴国外由专门政府机构负责组织建设的做法,从根本上解决投资管理体制问题。据悉,深圳市已在建设局下设了工务局,专门负责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实施管理。上海市、福建省也开展了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改革的研究。不少地方还开展了工程担保、保险的试点工作,以期通过引入金融机构或担保公司,建立建筑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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