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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抓住商机转让债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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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2-17
第10版(财经广场)
专栏:

华融:抓住商机转让债权
姜传波
  “商机”是市场经济环境中的重要价值信号,抓住这种稍纵即逝的机会,就可以带来财富。这一道理在不良资产的处置上同样有效,日前,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抓住了一次“商机”,并赢得了一次成功的债权转让。
  大连隆华油墨制造有限公司欠工商银行贷款本息823万元。工行已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查封了该公司建筑面积5936平方米的厂房、1685平方米办公楼及面积为1597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1999年6月,工商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办公楼和厂房无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迟迟无法处理。2000年3月,工商银行将该债权剥离至华融公司。
  隆华油墨已停产多年,厂房处于闲置状态,房产未办两证和欠缴土地使用费142万元。2000年7月,华融获悉,大连市政府招商引资的日本MOLEX株式会社欲在大连开发区投资建厂,需要建筑面积8000余平方米的厂房,现正在物色厂址。获知这一信息后,华融认定这是一次难得的处置契机,并立即行动,主动与日方取得联系后,双方就产权过户、转让价格、付款及过户时间、付款方式等问题进行了实质性磋商和谈判。
  关于转让价格问题,扣除各项欠费和过户费用(150万元),日方坚持最多付给华融600万元,华融坚持最低700万元,在僵持不下的情况下,双方在期望成交的心理作用下,最终各自做出了让步,转让价格定为650万元。关于付款和过户时间问题,日方担心付款后过不了户,华融担心过户后款到不了位,几经协商,采取了付款—过户—再付款的形式,对双方都形成了制约。关于付款方式问题,直接付款给华融在操作上有难度,只能由日方付给隆华油墨,再由隆华油墨付给华融。为防止企业挪用资金,三方约定在工商银行设立专户,日方资金到位后,未经华融同意不得划款。
  经过与日方、企业多次艰苦的谈判,终于促成该房产转让的成功。华融收回现金646万元,整体债权回收率为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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