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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宣布 明年起新任法官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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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2-18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权威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宣布
明年起新任法官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本报北京12月17日讯记者吴兢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明年1月1日起,人民法院将一律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录用法官。
  该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落实新修改的法官法的最新举措。根据新修改的法官法第12条规定,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说,修正后的法官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严格按照修正后的法官法选拔、任用、管理法官,把好进人关。明年初要进行第一次国家司法考试。符合法官法规定的条件者,才有资格报考;只有通过考试,才能取得初任法官资格。我们要严格按照法官法的要求,改革法官的选拔制度,建立符合审判工作规律、便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走法官精英之路,使广大法官成为先进生产力的保护者,成为先进文化的捍卫者,成为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维护者。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严格按照法官法规定的标准选拔任用法官;对违法任命法官的,一经发现,要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人大免除其法官职务。对达不到法官法规定条件的现任法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达到条件,否则免除其法官职务,调整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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