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阅读
  • 0回复

“信访听证会”解难题——湖北荆州市探索信访工作新思路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2-20
第10版(读者来信)
专栏:大港杯头条竞赛

“信访听证会”解难题
——湖北荆州市探索信访工作新思路
  近年来,湖北省荆州市的信访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不够,信访部门手段乏力,一些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很难得到及时妥善解决,信访积案越来越多,干扰了各级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针对这些情况,荆州市委、市政府积极探索信访工作新的方式方法。2000年4月,市委书记刘克毅提议,市委、市政府和市信访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调查论证,决定借鉴行政处罚过程中的听证程序,试行信访听证会制度,以增强处理信访问题的透明度,提高信访工作水平。截至目前,荆州市8个县(市、区)中已有公安县、洪湖市、松滋市、石首市、江陵县、监利县、荆州区实行了信访听证会制度,先后举行各类信访听证会106次,参加听证的有3480人(次)。
  一
  荆州市信访听证会制度包括以下几项内容:界定适用范围。经过实践,确定三类问题适宜召开信访听证会:一是有关部门已作过处理,上访者不服,继续越级上访的;二是久拖不决的老案、难案;三是本应由司法部门解决,但上访者执意到政府部门上访的。举报重大案件和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问题,不适宜召开听证会。
  会前认真筹备。一是加强会前调查。市、县两级信访部门要把工作做在会前,尤其是着力抓好申诉控告类上访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弄清事实真相,找准问题关键。对老上访户,尽可能查明有关历史档案,收集整理原调解过程、处理意见等原始资料。二是争取领导支持和有关职能部门配合。信访部门就听证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上访人要求解决的问题,向本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争取上访人所在地党政机关或单位、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支持。三是合理确定参会人员。除邀请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上访者所在地党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会外,还邀请上访人及其家属、被投诉人、知情群众代表、当地县乡(镇)人大代表等参加。上访人或被投诉人要求举行听证会,应提前15天向本级信访办提出申请。
  规范听证程序。信访听证会严格按照以下4个程序进行:一是由信访部门对提请听证的信访案件作详细介绍;二是上访人陈述并听取被投诉人的申辩、质证和意见;三是由有关职能部门和知情群众代表提出咨询、发表意见;四是由信访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裁定,当场提出处理意见。对在听证会上暂时不能当场做出处理的,一方面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及时搞好调查工作,弄清事实,妥善处理。
  注重跟踪督查。荆州市在推进信访听证制度的实践中,不断建立健全督查落实机制,形成了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牵头、信访部门直接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分级实施的信访督查工作格局。信访部门每半个月与上访人联系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检查,对少数落实不力的单位限期整改,确保听证会决定落实到位。
  二
  荆州市推行信访听证会一年多来,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解决了一批难案、“缠案”。公安县南平镇新田村9组肖某,从1997年6月开始多次到市、县两级信访部门上访,反映其女被拐骗等问题,南平派出所调查核实后认为是诬告,对他们耐心地进行批评教育,但没有效果。去年4月28日,公安县信访办在南平镇就此案举行听证会,当事人双方进行了辩论,有关知情人发表了看法,肖某的女儿与其丈夫讲述了他们自由恋爱的经过。在事实面前,肖某终于同意接受有关部门已经作出的处理意见,表示不再为此事纠缠。
  提高了依法信访水平。信访听证会制度适应了当前信访工作新形势、新特点,促进了信访工作由单方协调向多方配合、由重情轻法向情法并重的转变。
  信访听证会借鉴行政处罚中的听证程序,申请、准备、组织、听证、处理、建档、督查等各个环节一环扣一环;听证过程完全凭事实说话,以理服人,且程序较为规范,现场公开透明,使信访工作向制度化、法制化迈进了一大步。
  扩大了基层民主,维护了上访者的合法权益。随着全社会民主意识的日益增强,广大群众迫切需要通过正当渠道维护自身权益。信访听证会顺应了这一要求。一是选择参会代表不仅仅局限于上访人和被投诉人,还邀请了双方权益主体的亲属、知情者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者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二是让各方代表有说话的机会,当事人双方现场对质;三是处理结果不是一个领导、一个部门说了算,要经过综合分析、共同研究决定。整个听证程序符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要求,便于作出公正、合理的结论,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一年多来,全市共有30多位上访者通过信访听证会维护了自身权益。
  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信访听证会促成一些影响大、群众特别关注的信访积案得到妥善处理,比较好地消除了上访人与地方政府之间的隔阂与误解,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树立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公安县夹竹园镇小桥村3组农民曹某多次上访,反映他1992年下半年任该组副组长期间,为组里农户垫付3.5万元上交款,要求组里偿还。曹借故从1995年起拒交、抗交合同上交款,成为有名的“钉子户”。经各级司法机关、农经管理部门20多次调查,发现组里只欠曹28.3元钱,认定曹反映问题不实。公安县信访办于去年6月17日组织召开听证会,请小桥村全组农户参加,当场揭穿了曹借上访之名、行抗交合同款之实的伎俩,曹在大量证人、证据面前不得不承认自己的错误。
  促进了社会稳定。去年,荆州市越级上访得到了明显控制,其中各县(市、区)赴市集体上访较上年下降8.58%;全市集体重复上访下降43.6%。今年年初以来,全市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又有所下降。
  (湖北荆州市委政策研究室乔太平)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