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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遇“窃”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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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2-20
第10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来信

眉山遇“窃”记
本报记者李同欣
  12月3日,记者根据编辑部的要求,到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调查核实一封群众来信。由于信中反映的问题直接涉及到当地一些领导干部,记者决定先进行暗访。
  当天下午,记者与曾经报道过“安居工程危及水库坝体,丹棱县城受到洪水威胁”、“无视专家忠告,抵制舆论监督,丹棱枫落水库出现险情”等问题的四川日报记者张显光,一同去查找反映有关领导干部腐败的证据。在完成任务返回市区途中,发现被人跟踪。考虑到第二天还要与有关当事人接触,我们一起住进眉山市一家普通的旅店——润丰宾馆,房号是506。
  由于连日奔波,记者疲惫不堪,顾不上洗漱便上床休息。张显光出门接待来访的朋友,离开房间时把房门反锁上。次日醒来,记者发现放在枕边的采访本、群众举报材料、录音机、介绍信、记者证、身份证及现金、衣物等全部被盗。张显光对此感到十分奇怪,他和朋友外出吃夜宵时,两次检查房门均是锁着的。当地公安部门接到报案后,派干警进行了现场勘查,并对宾馆的五层房间逐个进行核查。在距506房间不远的一个房间内,干警发现了“小偷”清点所盗物品的现场,房门同样没有被撬的痕迹,房间内只留下被“小偷”“淘汰”的长裤、羊绒衫、钥匙包和从裤袋里翻出来的手纸、记着电话号码的纸片等。
  令公安干警和记者纳闷的是:“小偷”何以能在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的情况下把房门打开并盗走物品的?又何以进入另一个客房,从容地清点“所需”物品?“小偷”为何要对所“盗”之物挑挑拣拣?据服务员讲,润丰宾馆从没有发生过这类事情,每天晚上12点宾馆所有出口都要锁闭,出入的人员都得由服务员开门。
  一桩不该发生的、令人不解的“盗窃”案发生了,不知当地公安部门何时能侦破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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