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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举行座谈会 批判“法轮功”灭绝人性的罪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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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2-05
第1版(要闻)
专栏: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举行座谈会
批判“法轮功”灭绝人性的罪行
本报北京2月4日讯 新华社记者尹鸿祝、本报记者陈晓钟报道: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今天举行座谈会,深刻揭露“法轮功”邪教的反动本质,愤怒声讨“法轮功”灭绝人性的滔天罪行。与会人士指出,我们同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斗争,不仅仅是同邪教的斗争,而且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思想上决不能麻痹。委员们呼吁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的长期稳定。
全国政协副主席任建新在发言中指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制造的自焚事件,灭绝人性,令人发指。这充分暴露了“法轮功”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邪教本质,使广大群众进一步看清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妄图与社会和法律抗衡,与国家和人民为敌的反动实质和丑恶面目。李洪志及其邪教组织“法轮功”公然违反宪法和法律,违反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残害生命,祸国殃民,罪责难逃,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说,“法轮功”邪教组织活动是有政治背景、政治目的的,他们投靠国际反华势力,与全国人民为敌,妄图搞乱中国,颠覆政府,破坏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经彻头彻尾地沦为西方反华势力的工具。我们要在思想上、政治上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一致,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为武器,严厉制裁“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犯罪分子。全国政协副主席王文元在发言中强调,我国政府依法取缔和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仅是履行人民政府的庄严职责,而且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意愿,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我国政府依法解决和处理“法轮功”问题,着眼于团结大多数、教育大多数、转化大多数、解脱大多数的事实证明,中国政府对“法轮功”问题的处理,是对国际反邪教事业的有力支持,是真正地维护人权。
王厚德、王大明、冯梯云、唐德华、巫昌祯、段存华、蒋先进、孙金龙、王晓棠等委员在发言中强烈谴责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制造自焚事件这一新的罪行。他们指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安定团结,是人民政协义不容辞的职责。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不仅要自觉地同“法轮功”邪教势力进行不懈的斗争,而且还要同社会各界一起推动全社会讲科学、讲法制,促进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为维护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做贡献。
座谈会由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王森浩主持。全国政协副秘书长王巨禄、齐续春等出席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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