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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假冒伪劣流向农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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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2-21
第9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周末闲话

警惕假冒伪劣流向农村
张崇明
  最近不少农民朋友来信反映,他们从乡村集贸市场或到村里售货的流动服务车上买的东西有不少属假冒伪劣:电池只用两天,就没电了;新买的皮鞋,一个星期就掉了底;洗衣粉、洗发液之类的假货,比比皆是,至于假农资、假种子坑农害农,屡见不鲜。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的消费品市场也逐渐活跃起来,这给广大商家、厂家提供了广阔的赢利空间。但也有一些利欲熏心者,将一些在城市已无法销售的过期、变质和假冒的商品销往农村,大赚不义之财。
  除了商家的黑心作祟,假冒伪劣商品之所以能在一些农村横行无忌,还有这样几条原因:一是近年来,随着城镇居民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打假治劣呼声越来越高,有关执法部门在城镇加大了打假治劣力度,尤其是“百城万店无假货”、“无假冒市场”、“放心商品一条街”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使得一些不法分子在城镇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风险越来越大,于是他们便让假货“上山下乡”。二是农民文化素质法律意识不高,缺乏辨别假货能力,购买商品时很少会注意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标识,即使发现自己买了假货,往往都是自认倒霉,不会依法要求赔偿损失。此外,农民生活相对来说还不是很富裕,只要价格低,如果商品勉强可以食用或使用,便知假买假。最重要的一条原因是,农村市场比较分散,打假力量相对薄弱,有关执法部门的管理难以到位,形成了执法盲点和盲区,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农村商品市场是广大农民购买商品的主要场所,在满足农民消费需求和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些过期、变质、假冒的商品充斥农村市场,不仅严重地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挫伤了农民购买商品的积极性,也会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当前,我国正在实行扩大内需政策,而能否有效启动农村市场直接关系到这一政策的执行效果。因此,有关部门应该切实重视和加大农村的打假工作,莫使农村成为假货的滋生地和避风港,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侵犯;商家应适应农村消费需求,开发中低档的、物美价廉的商品;流通部门应该开辟合理的物流通道,降低流通成本,为农民提供货真价实的商品;广大农民朋友也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和商品知识的学习,增强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个成熟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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