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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经济金融发展要求的重要决策 央行负责人就贷款风险分类管理答记者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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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2-25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反映经济金融发展要求的重要决策
  央行负责人就贷款风险分类管理答记者问
  本报北京12月24日讯记者田俊荣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正式在中国银行业全面推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今天就该项工作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长期以来,中国银行业一直采用“一逾两呆”分类方法对贷款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此次为什么要全面推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
  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要从2002年开始在银行业实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
  贷款风险分类管理有利于银行及时发现贷款发放后出现的问题,能更准确地识别贷款的内在风险,有效地跟踪贷款质量,便于银行及时采取措施,从而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最近,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重新修改的有关贷款会计处理方式的指导文件中,将贷款风险分类管理作为商业银行开展信用风险管理的最低标准。近年来,一些外国金融监管当局在审查我国商业银行在其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时,已多次要求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五级分类的数据。随着我国加入WTO、对外开放进程的加快,我国将有更多的银行走向国际金融市场。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和标准,对贷款质量进行五级分类和披露,有利于我国银行业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
  从监管标准看,目前在华的外资银行基本上都实行了贷款风险分类管理,人民银行也以此进行监管。
  问: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管理的同时,是否要对商业银行提取损失准备金的制度作出相应调整?
  答:是的。目前,财政部已重新制定并发布《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自2002年1月1日起暂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同时,也鼓励其他股份制金融企业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该制度明确规定金融企业要根据资产的损失程度,提取普通准备金、专项准备金和特种准备金。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在提取普通准备金以外,要按照五级分类的结果,根据每笔贷款损失的程度,逐笔提取相应的专项准备金。
  问:采用新的分类方法后,人民银行是否会要求商业银行如实披露分类结果?
  答:人民银行正在研究制定统一的银行信息披露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等进行规范。
  问:采用新的分类方法后,目前银行的不良贷款是否会上升?
  答:从过去试点的实际结果看,五级分类的不良贷款比率比“一逾两呆”的不良贷款比率有所上升。我们认为,这反映了五级分类方法的客观性和我国银行业贷款质量的现状,有利于我国银行业增强风险意识,加强信贷管理。同时,这也反映了中国政府、监管当局和商业银行正视不良贷款问题的求实态度、解决不良贷款问题的决心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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