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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领袖形象做广告违法新闻媒体依法监督胜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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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2-25
第11版(社会观察)
专栏:专题调查

用领袖形象做广告违法新闻媒体依法监督胜诉
  11月29日,在国内引起广泛关注的石家庄东郊毛家饭店状告石家庄日报社侵犯名誉权案,终于做出判决:《石家庄日报》记者采写的文章及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未构成对原告名誉的侵害。
  此案源于两个月前《石家庄日报》的一篇批评报道。9月25日,《石家庄日报》两名记者路过毛家饭店,看到饭店门楣上方有一幅巨大的广告宣传画:背景是祖国的大好河山和一轮旭日,前景是一排迎风招展的红旗,“毛主席”的大型半身像立在其中。他们敏锐地意识到,毛家饭店的做法违反了国家严禁用领袖形象做广告的规定。他们随即进入饭店采访,并向工商部门咨询有关法律法规,撰写了一篇题为《裕华东路毛家饭店竟用领袖形象做广告》的新闻稿。第二天的《石家庄日报》刊登了这篇文章。
  文章见报后,毛家饭店不仅不改正错误,反而于10月8日到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起诉石家庄日报社。11月13日,长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毛家饭店的代理人称:该饭店门楣上的巨幅广告画不是毛主席画像,而是饭店负责人李桐的父亲李顺利的生活照。审判长当即传证人李顺利出庭作证。当李顺利走进法庭时,在场的人都感到此人的容貌与毛泽东确有几分相像。李顺利说,他是该饭店的投资人,巨幅广告是按他的意见由广告公司制作合成的。他强调,自己的生活照片挂在自家的饭店门楣,理所当然。石家庄日报社的代理律师认为:饭店内放的是毛主席塑像,挂的是毛主席在各个历史时期的照片和毛主席诗词的书法作品,直接使用了毛主席的形象;李顺利是一个曾经扮演过毛主席的特型演员,在形象上代表的是毛主席。该饭店不用别人的照片,偏偏用一个长相酷似毛主席的人的照片,显然是想利用伟人的形象误导消费者,进行不正当竞争。从画面构图看,旭日东升,红旗招展,背靠青山,俯视江山,使人马上就能联想到毛主席,而决不是一般的公民。李顺利姓李,画面上却用大字题写着“毛家”两字,明显是在误导公众。
  此案引起了石家庄市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11月21日,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毛家饭店的非法广告进行了查处。毛家饭店于11月22日拆除了非法广告牌。
  11月29日,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认定《石家庄日报》记者采写的《裕华东路毛家饭店竟用领袖形象做广告》一文系记者的职务作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广告必须具有可识别性,并能使公众清晰辨明广告客户。竖立在饭店门口上方的李顺利半身像未经有关管理部门审查,其内容和发布的合法性不能确认。记者采写的批评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没有侮辱毛家饭店的内容。由于毛家饭店的广告不具有可识别性,广告画面误导了公众和记者。毛家饭店将广告画面与领导人的形象联系在一起,借以进行广告宣传,《石家庄日报》刊登文章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尊严,行使正常的舆论监督,未构成对毛家饭店名誉的侵害,毛家饭店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至此,一桩闹得沸沸扬扬的新闻官司以驳回毛家饭店的诉讼请求画上了句号。(河北石家庄市张继胜李东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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