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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草案进入三审 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水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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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2-26
第4版(要闻)
专栏: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草案进入三审
 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水平
  本报北京12月25日讯记者傅旭报道: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草案在本次会议进入三审。在昨天的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光宝作审议结果的报告时说,法律委认为,草案已基本成熟。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草案二审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吸取了10个省的人大专门委员会、政府法制办公室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有关负责同志的意见。12月10日,法律委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委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
  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地方的同志提出,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是控制人口数量,而控制人口数量不能单靠对生育指标进行控制,还要在整个计划生育工作过程中加强对育龄公民的指导。为此,法律委建议对有关条文作出修改,并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有些常委会委员提出,一些计划生育干部在工作中受到不公正对待,有时执行公务遭到拒绝和阻碍,本法应增加关于保障计划生育干部执行公务不受侵害的规定。因此,法律委员会建议增加一条规定:“拒绝、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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