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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个体运输船舶的通知 个体户将不准经营水上客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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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2-26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整顿个体运输船舶的通知 个体户将不准经营水上客运
  本报讯交通部日前下发了《关于整顿和规范个体运输船舶经营管理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从二○○二年一月一日起,个体运输船舶户将不具备经营水上客运的资格。
  该通知还称,个体运输船舶经营户实现企业化经营后,其经营管理及安全责任转移到相应的船舶运输企业。交通部官员表示,政府规定的个体船舶户要通过以下方式转换成企业化经营:个体船舶所有人按照《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合资、合作、股份制等方式,组建符合经营资质条件的船舶运输企业;具有经营资质的船舶运输经营人,在同个体船舶所有人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采取收购、折价入股等方式吸收个体经营户的运输船舶;个体运输船舶所有人将其船舶租给具有经营资格的船舶运输人;个体运输船舶所有人与具有经营资质的船舶运输企业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船舶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可将船舶委托给专业化船舶管理公司进行管理。(钟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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