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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5举报“三乱”拨一二三五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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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2-26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话题5
举报“三乱”拨一二三五八
本报记者费伟伟
  国家计委今年7月确定七种涉农价格和收费行为属违法行为,并把它们列为下半年整顿的重点对象。
  这七种价格和收费行为包括:市(地,包括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县、乡(镇)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国家行政机关收费标准;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未经计划(物价)、财政部门审批的;利用行政审批、发证之机,搭售、推销商品,强制农民接受服务、收取没有合法文件依据的费用;超出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国家和省两级计划(物价)、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费的超出部分;政府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审批职能,向农民收取法律、法规、规章上没有明确,也没有经中央和省两级政府及其计划(物价)、财政部门审批的费用;在农产品收购中,收购单位压级压价、多扣水分和杂质、少付农民价款的;超过电价标准收取电费,向农民乱摊电费,在农网改造中收取未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费用、超过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收费的。
  上述这些违法收费和乱收费行为,必须由收费机关和单位自查自纠,立即停止执行,并要查清批准乱收费的责任机关和责任人。出现这种情况,可拨打电话“12358”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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