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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中级人民法院 接受监督改正错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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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2-27
第10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沧州中级人民法院
 接受监督改正错误
  你报9月13日读者来信版刊登记者采写的题为《如此办案怎能让人信服》一文,指出我院审理天津市阿贝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诉河北东光县宏锋机械厂购销合同纠纷一案存在诉讼程序违法问题。我院党组经调查证实,办理此案的个别法官在办案程序上确实存在问题。本院以此为契机,在全院开展了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以确保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院党组对有关责任人做出停职检查的决定,并在全院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河北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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