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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监局公布抽查结果 羽绒服白酒近一成不合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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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2-06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曝光台

  国家质监局公布抽查结果
羽绒服白酒近一成不合格
  本报讯 记者原国锋报道: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公布了该局去年第四季度对羽绒服、白酒的产品质量进行的监督抽查情况,并公布了不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的经销单位、生产企业名单。抽查结果表明,羽绒服和白酒的合格率分别达到90.2%、90.4%,虽然整体质量水平有明显提高,但仍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本次共抽查了61家企业生产的61种羽绒服产品,合格55种,高于1999年第四季度抽查合格率近12个百分点。羽绒服质量水平提高表现在:含绒量高,本次抽查含绒量为90%的羽绒服占到抽查总数的62.3%,含绒量低于70%的仅占3.2%;外观缝制均未发现面料差、拉链插口不牢、金属配件生锈的问题;产品标示更加齐全。在抽查中也发现了少数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是羽绒含量与标示不符。
  本次抽查的52家企业生产的52种白酒,合格47种,比1999年第四季度的抽查合格率提高了10.4个百分点。其中,37种产自大、中型企业的产品合格率高达97.3%,而小酒厂由于设备简陋、工艺陈旧,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本次白酒抽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配料表”标注不实。被抽查的白酒,在配料表中几乎清一色地标为“水、高粱、小麦”,回避了作为主要配料的“食用酒精”或“酒精”的标注。二是随意套用产品质量标准。大多数企业采用了只适合固态法白酒产品的国际标准。
  抽查出不合格羽绒制品经销单位、生产企业和商标:
  ●济南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市焕利丝绸有限公司,焕利;
  ●天津滨江商厦有限公司,南海大利服装有限公司,DAR-LEE;
●黑龙江远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广东新会市鸿基制衣厂,彪博;
  ●杭州市解放路百货商店,江西南昌鑫淼实业有限公司,雪斯来;
  ●哈尔滨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兴达羽绒服装厂,兴达;
  ●长春欧亚集团有限公司欧亚商都,北京奔流野外运动服装有限公司,奔流。
  抽查出不合格白酒的经销单位、生产企业和商标:
  ●天津市消费合作总社津工购物中心,天津新王子酒业酿造有限公司,津驰;
  ●天津市消费合作总社津工购物中心,山西省长治市潞酒厂,潞;
  ●北京通州区糖业烟酒公司31连锁店,北京市通州制酒厂,通州;
  ●徐水强英食品店,河北诗林醉酿酒有限公司,诗林;
  ●北京北辰购物中心,贵州遵义振兴董酒(集团)有限公司,董(已整改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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