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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之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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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2-07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在湖北襄樊市召开的人大主席团会议上,对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有人“满意”,有人“不满意”。互不相让,各执一词。于是出现了一场——
  “满意”之争
  王东升
  湖北省襄樊市日前在南湖宾馆召开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当工作人员宣读完《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后,会议主持人孙楚寅说:“请对这个决议(草案)发表意见。”
  林培栋委员说:“建议在决议(草案)第六行‘会议对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这句话中的‘满意’前加上‘比较’两个字。理由是我所在的樊城区代表团在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一些代表对过去一年的人大工作有‘三点不满意’:一是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没有监督‘一府两院’彻底整改纠正。二是市人大在对‘三乱’视察中发现某单位乱收费几百万元,没有监督市政府认真处理。三是市人大对财政预算实施实质性监督不够。”
  听了“三不满意”,会场气氛顿时活跃起来。主席团成员唐有月接着说:“我们宜城市代表团绝大多数代表对市人大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三乱’问题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人大敢于向顽症开刀,施重典,下猛药,监督严肃查处了一批‘三乱’案件及其责任人。上级满意,群众欢迎,全市震动。所以,‘满意’前不需要加‘比较’两个字。”
  两种意见“针锋相对”,会场气氛更加热烈。王良才委员紧接着说:“我们谷城县代表团审议认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实事求是,2000年人大监督工作成效突出,特别是关注政府工作难点,支持汉江大道改造;开展个案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了拆迁单位和公民与法人的合法权益。代表是‘满意’,不是‘比较满意’!”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楚寅笑了:“大家讲得很有道理。我也来挑个‘字眼’,找点‘毛病’!”他说,“满意”是对过去的认可、肯定和鼓励,也是我们努力的目标。“比较满意”说明代表履行职责的意识增强了,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高了。写“满意’有人不同意,写“比较满意”也有人反对,出现了争议是一件好事,表明不仅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和关心人大工作,而且人民群众行使当家做主民主权利的代言人——人大代表,都有很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希望市人大今后各项工作不断进步。我建议今年删掉这句话,争取明年再没有争议地写上这句话!他的话音未落,会场上就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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