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阅读
  • 0回复

给“代表建议”提点建议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2-07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评说

  给“代表建议”提点建议
  张仁科 郑守成
  近日,某区一位人大代表向该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一份“建议人大常委会帮助某公司追讨货款”的代表建议。原来,该代表担任某公司经理,在业务往来中与外单位发生经济纠纷,因为货款不能追回,便以代表身份向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帮助催款的建议。工作人员认为人大代表建议人大常委会插手其经济纠纷的做法有些不妥,便以适当方式作了处理。
  代表法规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认真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提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监督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形式,是尊重人民民主权利的体现。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围绕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积极建言献策,代表建议的质量比较高,办理效果也比较明显,对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监督解决一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协助政府推行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有一些代表建议质量不高,没有代表性。针对此类代表建议,也提几点建议:
  代表建议要有法律依据。代表在针对某个问题提出建议时,要首先看法律对问题的解决有没有规定,是怎样规定的,应该如何依法办理。如果属于代表个人或代表亲属有关刑事、民事的案件,应该依法直接向司法机关起诉、申诉的,就应该直接向有关司法机关提出。像上面提到的那位代表,如果稍具法律常识,就该知道属于个人业务往来之间的经济纠纷,该由司法部门依法裁判、处理。因此,代表首先要学法用法,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善于运用法律观点提出代表建议,使之符合法律法规。
  代表建议要有全局观念。代表在提建议时,应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目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善于从全局出发提出建议。这样对建议的办理才能顾全大局,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如果只从本部门、本单位甚至只从个人私利出发提建议,不但使代表建议没有代表性,甚至对建议的办理可能会对集体利益或者全局利益带来不良后果。
  代表建议要走群众路线。代表在提出建议时,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广泛走访、联系选民,征求群众意见,使建议的提出建立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集中民智、广泛反映民意的基础上,真正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对建议的办理情况也要向辖区群众公开,让群众评判,如果群众对办理情况不满,代表可以要求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如果不经调查研究,不经群众讨论,凭个人主观臆断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就失去了群众基础。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