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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项目稽察发现新的违规行为 部分项目套取截留挪用建设资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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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2-08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部委快讯

  国债项目稽察发现新的违规行为
部分项目套取截留挪用建设资金
本报讯 记者费伟伟从国家计委获悉:去年国家计委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继续围绕国债项目开展稽察工作,共组织了城市污水处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高新技术和举报项目4次大规模专项稽察,3次整改项目复查,并与监察部、财政部联合开展对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取得了积极成效。
从稽察情况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总体较好,但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仍不少。一是部分项目存在套取、截留、挪用、挤占建设资金等违规问题。如某建筑修缮公司与某水利厅、某灌区管理局合谋,以灌区小泵站更新改造的名义套取国家水利建设资金700万元,拿到资金后转而作为自有资金支付物业管理费和下属公司的自有资金投资于某减水剂厂建设。这是去年以来稽察发现的新的违规行为,性质恶劣,需要引起各方面的重视。二是相当一部分项目招投标中违规操作。如某城市污水处理项目设备及工器具购置概算为1600多万元,项目单位没有进行招投标,就交由私人的“皮包公司”负责总承包,签订的合同价款竟高达2900多万元,在合同中项目单位还承诺工程达标后,分两次奖励该“皮包公司”50万元。三是一些行业项目概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在系统内“一条龙”运作,导致项目投资增加较多。如某磷矿项目1989年批准初步设计,概算为71853万元,1991年调增至103522万元,1994年调增至141503万元,到1999年底,项目实际投资已达212679万元,比原概算增加了两倍。四是一些行业建设标准仍沿用传统体制模式,给项目建设造成了不利影响。
针对稽察发现的问题,国家计委共对33个项目下发了整改通知,暂缓下达1个省污水处理项目投资计划,暂停安排1个省2000年国债项目。经过整改,大多数项目取得了明显成效:强化了资金的管理,已追回被挪用、挤占的建设资金占查出金额的40%;加强了施工和监理力量,改善了设计服务;对存在的质量缺陷和隐患采取了补救措施,并加强了监督管理;健全了有关规章制度,强化了责任约束,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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