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阅读
  • 0回复

依法严惩制贩假币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2-09
第4版(要闻)
专栏:短评

  依法严惩制贩假币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广东汕尾特大假币案主犯卓振沅等7人已经伏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一起最大的假币案,也是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最重、打击力度最大的案件之一。对犯罪分子处以极刑,必将沉重打击制贩假币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正常经济秩序。
  制贩假币是严重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自去年4月全国开展严厉打击制贩假币犯罪联合行动以来,全国各地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银行等部门通力合作,破获了一批制贩假币的大案要案,铲除了一批隐蔽很深的制贩假币的地下窝点,摧毁了一批组织严密的假币贩运网络,集中整治了一批制贩假币的重点地区,取得明显成效。依法严惩广东汕尾特大假币案,就是这一联合行动的一个重大成果。
  广东汕尾特大假币案再次警示我们,打击制贩假币犯罪活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斗争,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由于暴利的驱动,一些制贩假币犯罪分子还会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又由于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一些制贩假币犯罪分子总在不断变换手法,寻找可乘之机。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扩大联合行动的成果,防止制贩假币活动反弹和死灰复燃,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