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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如何步入“死亡陷阱”——记自焚身亡的“法轮功”痴迷者刘春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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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2-09
第6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她如何步入“死亡陷阱”
——记自焚身亡的“法轮功”痴迷者刘春玲
新华社记者 王阿敏 王恒涛
近来,一些不法组织代言人和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对外声称,“在天安门广场自焚身亡的刘春玲不是‘法轮功’练习者”。经过记者采访调查发现,刘春玲是开封大华服装厂工人,她不但是一个地道的“法轮功”练习者,还是一位中毒极深的痴迷者。
  据刘春玲所在辖区——开封市顺河区苹果园派出所所长李建斌介绍,比较复杂的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是刘春玲走上习练“法轮功”道路的重要原因。
  调查表明,今年37岁的刘春玲七个月时被开封市大华服装厂工人霍秀珍收养,长大后顶替霍秀珍到大华服装厂当工人。以后,她辞职前往广东打工。1987年,刘春玲与广东人邓福生结婚。1989年,女儿刘思影出生不久,她和邓福生离婚。1993年,刘春玲与东莞商人王文再婚,这次婚姻1994年2月破裂。
  1999年7月取缔“法轮功”以后,一次刘春玲带女儿刘思影去开封市妇产科医院看病,结识了“法轮功”练习者苏红英。她心里清楚练习“法轮功”是违法的,但在李洪志“美好天国”的引诱下,经过苏红英多次“弘法”,刘春玲开始相信“法轮功”,并开始接受李洪志为了“成佛成仙”则必须“放下名利”、“放下生死”的“教诲”,走上了练习“法轮功”的道路,成为邪教成员。
  据她养母霍秀珍和邻居回忆,刘春玲接触“法轮功”后,变化很大。以前刘春玲深感养母的养育之恩,逢年过节,都要给养母做几件新衣,买些老人家爱吃的东西。她在开封购买了宽敞的新房后,还主动把养父、养母接来一起住。练上“法轮功”以后,她渐渐对养母关心少了,对家里的事情基本不操持,整天在客厅里对李洪志的画像烧香朝拜,卧室整天门窗紧闭,晚上“练功”,白天睡觉。刚开始,她一个人在家练功,后来还把“法轮功”顽固分子引到家里一起练。再后来,她威逼利诱小思影跟她一起学练“法轮功”。
  霍秀珍回忆说,听小思影讲,去年3月以后,刘春玲对思影的教育开始由每天晚上讲童话故事变成了讲解“法轮功”。妈妈描述的美好的“天国世界”,诱惑着年幼的小思影。每次讲完“天国故事”后,小思影就沉浸在美好的境界中,仿佛看到了“天国”。在妈妈的带领和辅导下,她开始读李洪志的《转法轮》,练习“法轮功”。从此,母女俩经常拉上窗帘,关在房里练功,连小思影要好的小伙伴也不让进门。从此,小思影认识了和妈妈常在一起的练功者。这些人常常夸她聪明,能在“天国”里当“法王”。明知练功违法的刘春玲还吓唬小思影说,“千万不能让学校知道,不然公安局就要抓咱俩。”并说,“让学校知道了,我就打死你。”
  在苹果园东南区六号楼刘春玲家,记者看到,母女梦想进入“天国的法场”让人不寒而栗。窗子挂了两幅窗帘,一幅是银灰色的,另一幅是黑色的。拉上窗帘,房间里犹如阴冷的黑夜。刘春玲就是在这个与世隔绝的房间里,带着女儿做着自己的升天梦。霍秀珍老人说:“她们母女俩常常关上门在里面‘练功’。叫也不出来,也不敢叫她们。”
  养母有时提醒刘春玲几句,她嫌养母贬低了“大师”,影响她“圆满”,竟然对养母动手。最后,她干脆不让老人跟她在一个锅里吃饭。邻居温金祥曾发现她用高跟鞋打养母。去年10月,刘春玲彻底将养母赶出家门。78岁的霍秀珍被逼无奈,回娘家住了两个月后,在外边租房居住,直到刘春玲出事。
  开封市顺河区苹果园办事处党委书记牛和平说,“去年我们发现刘春玲练习‘法轮功’以后,多次联合给她作思想工作。工作人员天天和她见面,她表面上也有悔过自新之意。元月17日发现她出走后,我们多次到她的亲戚、朋友家寻找,没想到她中毒这么深,竟然跑到天安门广场自焚。‘法轮功’真是害人不浅!”
  (新华社开封2月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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