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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贸委再次要求各地 坚决打击非法加工经营食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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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2-10
第2版(要闻)
专栏:

  国家经贸委再次要求各地
坚决打击非法加工经营食盐
  新华社北京2月9日电 (记者贺劲松)国家经贸委继2月4日决定在全国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后,今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打击非法加工经营食盐行为。
  通知说,目前一些地区非法加工和经营食盐情况相当严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是各产盐区要重点抓住食盐加工和运销两个环节,加大盐政执法力度,对非法从事食盐生产、加工、储运、经营的企业一律坚决予以取缔,要严格检查食盐批发许可证、食盐运输准运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对违规发证和无证运输的行为依法予以查扣处罚。
  通知还要求各地加大对私盐加工窝点和私盐贩运、销售集散地的打击力度,端掉非法窝点,彻底销毁加工设备。要全面检查整顿盐业管理和执法队伍,重点检查整顿盐政执法人员是否与私盐贩子内外勾结、欺上瞒下,是否有提供包装、防伪标志、通风报信等行为。各级经贸委和盐业部门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广大企业和群众对非法加工、经营食盐行为的监督和举报投诉。
  国家经贸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小组,分赴各产盐地区就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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