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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贿赂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原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虞德海受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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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2-10
第2版(要闻)
专栏:

  收受贿赂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原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虞德海受审
  新华社深圳2月9日电 (记者李南玲)涉嫌收受153万元巨额贿赂且有500万元港币“来源不明”,原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区委书记虞德海昨日出庭受审。
  今年55岁的虞德海出身贫苦家庭,毕业于武汉水运工程学院。他1979年深圳建设之初即调到蛇口工作,成为我国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厂长,曾任蛇口工业区党委副书记;在担任深圳市南山区区委书记之前,一度升任深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1998年初虞德海调任宝安区区委书记后,他几年来的受贿犯罪事实开始逐渐暴露。1999年9月29日他因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10月11日被逮捕。虞德海一案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侦查终结,移交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起诉书称,虞德海担任南山区区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关照”他人建设工程招标、人员调进等方式非法收受有关人员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886549元)及其他贿赂,涉嫌收受他人款、物共计人民币1536549元,数额特别巨大;且有巨额财产500万元港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第388条及第395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提起公诉。开庭后,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并进行了法庭辩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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