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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负担还是财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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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2-12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是负担还是财富
  丁玎
  一位德国历史学家来访,惊叹我国历史文化的悠久灿烂,惊叹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但谈到文化名城和古建筑保护时,说了这样一句话:“我们现在有的,你们将来都会有;而你们现在有的,我们永远不会有。”这句话,把发展与保护的关系,说得意味深长。
  每一个地方在现代化的进程中,都会面临发展与保护的问题。而视有重要价值的历史遗址为财富,还是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负担,反映出是否尊重历史和文化遗产的价值取向。江苏省办公机构迁出原“总统府”,引出的不仅是办公地点移址的问题,更是文物保护的观念问题、思路问题。将“总统府”改建为中国近代史遗址博物馆,符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方针和原则,便于参观者更好地认识历史,并受到爱国主义教育,可望实现文化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由此想到,各地还有不少有重要历史价值的建筑,被用作办公场所或为居民占用,得不到有效保护。在很多人眼里,这些建筑的价值仅是“房子”,其历史文化内涵被忽略。更令人痛心的是,直到今天,有些地方依然将成片的珍贵古建筑看作是经济发展的负担、城市建设的障碍,公然大肆毁坏。1999年,湖北襄樊将仅存的宋明时期古城墙强行拆毁;2000年,福州的“三坊七巷”历史街区被开膛破肚改造为商业街;浙江舟山近年以“旧城改造”为名,公然拆毁定海古城的历史街区和古居老宅……惨痛的教训一次次地发生,行为之恶劣不能不让人质问肇事者“不怕愧对历史吗”!
  历史文化名城的古建筑,是前人留下的巨大财富,这种财富既是物质的,更是精神的,这是许多发达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经历过许多经验与教训后得出的共识。为更有效地保护城市中的古建筑,法国制定了《城市保护法案》,英国制定了《城市文明法令》,日本也在《文化财产保存法》中加进了保护传统建筑群的内容。正因为有了法令的严明保护,人们今天游览欧洲和日本时,才得以驻足于哥特式风格的建筑、文艺复兴时期的博物馆、京都的古老街道之前。
  江苏省级机关搬出“总统府”之事,可敬可贺。政府部门作为城市发展的决策者,在对待历史文物的态度上对全民起着很强的示范作用。国务院1997年曾发出《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文物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这次江苏的省级领导机构作出了表率,其垂范作用势必影响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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