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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缘、姻缘及其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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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2-09
第12版(周末文艺)
专栏:快人快语

  因缘、姻缘及其他
  苏连硕
  闲来浏览,偶见一段文字,便有这种体会:即使约定俗成的东西,亦有真伪颠倒者。那文字说,通俗文学作家张恨水生前曾对其长篇力作《啼笑因缘》做过声明性解释:“我用的是‘因缘’,不知怎么搞的,到了新闻纸上,竟多有改作‘姻缘’的……”读至此,我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似的,庆幸自己几近抱孙之年又有所发现。因缘,本名佛教词,系指各种事物赖以生存的关系。其中为事物生起或毁灭的条件的叫做“因”,为其辅佐条件的叫做“缘”。这个“因缘”多做“机缘”讲,意指十分凑巧的机会。原来即有“因果缘分”的意思,它再现了三十年代北平小市民及知识分子阶层动荡不安的困境,错综复杂的因果关系,及亲仇悲喜变化莫测的离合缘分。是一部风土人情味浓郁的社会小说,而不是其他。
  而“姻缘”则专指男女结成夫妻的缘分了。《红楼梦》第五十七回:“自古道,千里姻缘一线牵。”将“因缘”改成“姻缘”,则违反了作家的本意初衷:“我的这个不完全是婚姻问题,所以因缘的因没有女字旁。”幸亏作家生前于此耿耿于怀,早有“原始材料”明鉴作证,否则将是一笔打不清的糊涂官司,一桩洗不清的“冤案”。使不得呀,老兄。人家一再声明,你却一再篡改,“姻缘”的始作俑者该当何罪!斯人断不是目不识丁的文盲,倒是经过苦心考研、刻意变衍、借鉴“春秋笔法”而悉心“创新”的。其用意无非是自己借婚姻、爱情以诱惑读者、观众,实际也恰是自己文艺观不够严肃的回光返照。照此以讹传讹下去,将不知止于何时,贻误多少天真善良读者。慎夫,文人、学者、作家、编辑、导演。
  进一步联想当前文坛艺苑,某些报刊屏幕,爱情描写大有包卷囊括之势,令人眼花缭乱,性、爱、恋,大荤大腥,充斥其间,有些人看了“过瘾”,多数人斥责“不是玩意儿”。多且滥,滥到专写旷男怨女的性饥渴,专事谈情说爱如猫儿叫春,张张扬扬,无遮无掩;滥到不食人间烟火,没有节制,不讲道德……说明什么呢?只能是文心与人心之低劣。
  优秀之作并非有意渲染性爱,而是注重节制。《史记》之“信陵君窃符救赵”够精彩的,但是它没有渲染铺排魏王如姬之间的事,仅仅略略一笔:“兵符常在王卧内,而如姬最幸,出入王卧内”,“如姬果盗兵符与公子”。鲁迅写阿Q仅有一次求爱——朝吴妈下跪,挨了赵爷的一扁担……仅此而已。要是我们的某些文人去写呢?怎么想象也不会过分的。
  当年,冲破不准写爱情的禁区,确实给人以新鲜感,但是如今有些人由“爱情价更高”变为“爱情大甩卖”,确实值得深思,恐怕这其中也一定有心照不宣的“因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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