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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说 统一印发商品房销售合同不可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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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2-13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说
统一印发商品房销售合同不可取
  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记者邹清丽)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说,目前一些地方统一印发商品房销售合同和“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并规定有关企业不得自行印制。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刘志峰是在今天召开的全国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讲这番话的。他说,国家制定商品房销售、工程施工、勘察设计、城市供水等方面的合同示范文本,并规定商品住宅应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目的是为了提醒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以规范市场行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是当事双方意愿的表现,“两书”是企业对消费者的服务保证,不应成为行政管理部门统一意志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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