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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禁发代币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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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2-13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经济视点

  为什么要禁发代币券?
新华社记者 陈 冀
  若让代币券大行其道,就会——
  ●扰乱金融秩序 ●造成国税流失
  ●腐败有机可乘 ●商业虚假繁荣
  春节前夕,国务院纠风办、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出通知:严禁发放使用各种代币券(卡)。但是,为什么要禁发代币券(卡)?不少人还心存疑惑。为此,记者走访了有关部门的专家。
  法律界人士指出,发行代币券(卡)违反了我国现行的金融法规。我国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各商业银行、邮政储蓄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严禁发行各类储蓄纪念卡和不记名、不记息、有固定面值的联名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发行任何新的银行卡;银行发行的各种由自然人个人使用的银行卡,要严格执行申办程序,严格监督。现在许多商家发行的所谓“电子消费卡”便是与银行联合推出的,专家指出这种行为严重地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税收部门的专家指出,若代币券大行其道,将会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最直接的影响是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无据可依。因为根据税法规定,单位购券作为礼品赠送他人,此类支出应列为“业务招待费”,这部分费用是要按一定比例控制的,超标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而需被计征企业所得税。若以购券方式记账,单位就可以通过其它没有额度限制的科目列支,这样就有可能少缴企业所得税。同时,因从券(卡)中无法直接扣税,以券(卡)赠送他人,单位很难为对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另外,为了促销,商家对集团购券往往给予占购买金额一定比例的优惠,而这部分利益的获得者几乎无人会自觉自愿地主动交纳个人所得税。
  许多消费者和商家认为,以代币券消费,是一种现代化的结算方式,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甚至一些金融界人士也认为,银行发行的这种信用消费卡带有电子钱包功能,除了能促进银行经营业务开拓外,也是为了压缩现金消费,促进信用卡服务,推动消费方式的改变。金融界资深人士指出,这种认识有失偏颇,各种按规定发行的银行卡完全可以实现电子支付功能,而且目前金融系统的电子服务也越来越周到完善。以广州市为例,金融部门拥有1700多台自动柜员机,10200台销售终端机,银行卡总发行量达896.7万张,实现人均一张卡,完全能适应人们消费的需求。由此不难看出,偏执地认为“代币券必须作为现代化结算方式而得以存在”,只能使行贿腐败有机可乘,因不以现金支付必然为不正之风大开方便之门。
  许多守法经营、诚信至上的商家对禁发代币券的措施十分欢迎。商界一些权威人士指出,发行代币券有百害而无一利,既坑了国家又害了商家。因为发放使用代币券后,集团购买量增大,往往会在短时间内给商家带来可观的销售额,其实这是一种虚假的繁荣,在这些美丽的泡沫后潜在着巨大的危机。“反正花的不是个人的钱,用不着心疼”,许多商家瞄准持券人的这种心态,为了多捞一笔,趁机抬高物价。据今年春节的市场调查,一盒曲奇饼的市场售价大概为60—70元,而一些发行了购物券的商场竟卖到每盒90元,其它商品价格也普遍偏高。随着逐利心理的膨胀,再加上券卡的使用范围已限定在某个商场,消费者别无选择,商家往往会弱化销售之外的服务质量等。由此带来的销售佳绩常会遮盖一些真实的营销状况,这十分不利于商家长远持久的发展。
  代币券现象已是久禁不止了,尽管去年底今年初国家加大了整治力度,但记者在采访中还是能察觉到,一些相关部门还想“避避风头再卷土重来”。看来要狠刹“代币券”,必须加强政府监管,不能让禁令只是一阵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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