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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民工犯罪案的透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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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2-14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以案说法

  一起民工犯罪案的透视
  张艺文 焦福伦 许秀芳
  2000年12月28日,安徽省合肥市琥珀山庄黑池坝抢劫案的两名主犯:岳兴军、赵占其被依法执行枪决,另一名主犯岳中山因为作案时差三天满18岁而被判处无期徒刑。还有两名罪犯分别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0年。
  案件虽已终结,但它给人留下的思考却如同振聋发聩的枪声,时时警醒着人们。
  岳兴军是河南南阳一名20岁的普通农民。他来合肥是因为自己的本家叔叔岳中山的一封信。岳中山信中说,他在合肥一家公司里找到了工作,待遇不错。
  两天后,岳兴军带着家里东挪西借的1500元钱来到了合肥市某公司,交了1200元钱押金后,成了公司的一名推销员。很快,他发现他的任务并不是推销商品,而只是写信招来更多的人。每招来一个人,会有200元,如果招不来人,就分文没有。
  怎么办?回家?他觉得没脸见人。所幸同乡们吃住在一起,互相接济,还能挨过一段日子。直到有一天,大家吃完了所有的米,用完了所有的钱。
  2000年4月13日晚上11点多,岳中山、岳兴军、赵占其等5人来到合肥市琥珀山庄黑池坝风景区,抢走了一对情侣300多元现金和一部手机。抢劫中,双方发生了冲突,他们为了脱身,把这对情侣推入水中,导致两人不幸溺水身亡。
  岳中山等5人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并在抢劫犯罪的过程中导致两个无辜的人死亡,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然而,纵览案件的前因后果,一个隐形的“罪犯”却被人们忽视了,那就是他们5个人所在的公司。应该说,岳中山等人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这家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近年来,民工犯罪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并有逐年上升的趋势。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供的资料:2000年1到10月,安徽省查处的各类刑事案件中,民工犯罪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6%。
  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韩美秀认为,在这些犯罪行为中,固然有农民综合素质低、法制意识淡薄的原因,对业主的侵权行为缺乏有效管理是个不容忽视的原因。业主侵权在先,民工犯罪在后,对犯罪当然要处理,但是侵权往往被忽略。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问题研究专家董克用教授认为,目前社会对民工利益的保护做的还很不够,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更注重有城市户口的劳动力,大批外来劳动力对城市的发展做了很大的贡献,但是却往往成为被遗忘的角落。他建议在城市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制度,为流动人口在城市的工作、生活提供法律支持和援助。
  社会问题需要社会来解决。纵观近年来民工犯罪案件,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献敏说,要有效遏制目前民工犯罪逐年上升的趋势,公安机关首先要加大打击力度,各执法机关也要积极配合,对犯罪分子形成威慑,但这方面只是治标。治本之策还在于全社会形成合力。要在政府重视的前提下,劳动部门、工会组织、司法部门,各负其责,为净化社会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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