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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好提议案和建议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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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2-14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百家之言

  行使好提议案和建议权
  代表积极行使提议案和建议权,就是在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也是联系选民、反映民意的最好形式。每年人代会期间,与会代表都提出一大批反映民意、有代表性和针对性的议案和建议,通过各承办机关和部门的认真办理,不仅解决了许多群众关心并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也大大推动和改进了国家机关和部门的工作,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当前还有一部分人大代表对肩负的代表职责不很清楚,还不重视代表提议案、建议权的行使。据有关市人代会期间进行的代表活动状况的问卷调查,领衔或参与联名提出议案的代表占与会代表的27%,单独提出建议的代表占25.4%,与别人联名提出建议的代表占20.2%,有27.4%的代表没有提出议案或建议,代表人均提出议案和建议数不足0.6件。这种较低的比例和偏少的数量说明,部分代表在依法行使职权方面存在不足,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法定的职责相比还有差距,应该予以高度重视。
  代表提议案、建议权的行使和作用的发挥,是一个从提出到办理的完整过程。首先,将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作为大会准备工作的重要着力点抓好,使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不仅有多的数量,更有好的质量。接着,再自始至终地抓好办理工作,大力提高办结率。这样,就一定能促进代表提议案、建议权的行使,发挥好其应有的积极作用。
  (李济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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