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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应当如何产生?是直接由行政机关考查任用好,还是完全通过市场选择来产生好?从实践看,适合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选用机制应当是——市场选择与政府任免相结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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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2-15
第9版(理论)
专栏:工作研究

  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应当如何产生?是直接由行政机关考查任用好,还是完全通过市场选择来产生好?从实践看,适合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选用机制应当是——
  市场选择与政府任免相结合
  朱永扬
  优秀的经营管理者对企业的重要性是不言自明的。按照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的要求,改革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选拔任用机制,建立起市场选择和政府任免相结合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任用制度,已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当务之急。
  行政机关直接考查任用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弊端
  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是一种重要资源。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就要使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选拔任用体现市场经济规律,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公正、公开、公平地进行。而由行政机关直接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考查任免的选人用人办法,主观因素较多,实质上属于计划经济条件下干部调配管理的模式,不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
  选人视野受限,难以选拔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行政机关直接考查任用企业经营管理者,主要是在组织人事部门或上级机关所熟悉的人群中选择,视野受到很大的局限,难以广揽天下贤才。
  选拔模式、标准与机关干部雷同,不利于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经理人员与机关干部的基本素质要求是不同的,行政机关选拔企业经营管理者,难以对经理人员的经营能力和经营业绩等指标进行客观测评,容易导致选人用人上的失误。
  容易出现“官身依附”和腐败现象。由于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任免主要是由政府机关决定的,因而容易形成企业经营管理者与行政机关领导之间的“官身依附”关系,导致一些企业经营管理者关注点错位,不是努力改善企业经营管理,而是热衷于与上级机关搞好关系。同时,这也给一些善于投机钻营的人以可乘之机,给“权力寻租”、“钱权交易”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通过市场选择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优势
  视野广阔、资源丰富、选择面大。现代市场经济要求建立全国甚至全世界统一开放的市场,以利于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在发达国家,经理人员的选择是全国性甚至是世界性的。经理人员选择范围的广泛性,有利于一流的企业聘请到一流的经理人才,从而创造一流的业绩。如果我们通过市场机制打破人才选拔的行业、地域限制,那么,选拔人才的空间就可以大大拓宽。
  机制客观、灵活。经理人员是否有真才实学,其经营能力如何,都可以在经理人才市场上通过其经营业绩客观而真实地体现出来。同时,由于经理人员的选择通过市场进行,从市场中来,经过市场检验,又回到市场中去,由市场机制发挥优胜劣汰的作用,这就使经理人员的随时聘用或解聘成为可能。
  变压力为动力。经理人才市场的存在和企业灵活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在岗企业经营管理者时时感受到竞争的压力。如果同时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使经营者有足够的激励,这种压力就能转化为动力。这种选贤任能的环境还会大大促进企业经营管理者为树立良好声誉、实现自我价值而勤勉努力。
  有效遏制腐败行为。市场选择所固有的客观性、公开性和严格的程序要求,能有效地防止选人用人上的“暗箱操作”,预防和减少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
  市场选择、政府任免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合理性
  市场选择、政府任免的企业经营管理者任用制度,是国有企业依市场规则运作的必然要求。
  国有企业依市场规则运作,其经营管理者必须由市场选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政府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管理。国有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就必须按照市场规则运作。这就对企业经营管理者提出了很高的素质要求。高素质的经理人才从哪里来?实践证明,只有按照市场规则,用竞争的机制和办法,才能促进人才资源的开发和有效配置。
  政府任免的依据。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国务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国有资产。国务院和地方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和管理者,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利,理所当然地就享有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任免权。这是政府作为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和管理权的主体的权利,也是政府代表人民行使国有企业所有权和管理权所必须承担的责任。但政府在行使任免权时,必须引入市场机制,使政府任免与市场选择统一起来。因此,市场选择、政府任免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选拔任用制度,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也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是切实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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