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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您有哪些权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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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2-23
第9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生活提示

  消费者您有哪些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九项权利:享有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要求);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所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如有权进行商品比较、鉴别和挑选);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如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等);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如消费者协会);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如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等)。
  在消费时,消费者需牢记一点:维权靠证据。有的消费者在买东西时为了省事快捷,常常把有无发票看得无关紧要。殊不知,发票是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护身符”。目前国家对进入市场的商品大多有“三包”的要求(包退、包换、保修),当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有个“三长两短”时,没有票据证明是很难要求经营者负责的。从维权的角度讲,消费者一旦与商家发生纠纷,发票就是决定能否索赔的证据。
  消费者还需掌握一些索赔的常识。近些年来,假冒伪劣商品和价格欺诈不知使多少人吃尽苦头。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些消费者法律意识淡薄或法律知识欠缺,不得不在进入具体索赔程序时半途而废。因此,消费者需要掌握具体的索赔程序和方法,如怎么告、告什么、向谁告、有无证据、是否有时效等等。同时还要掌握好度和量,对法律无明文规定的或规定不够明确的超时服务、耽搁使用、精神损失、免费赠品等方面的索赔本着合理适度的原则据理力争。 (刘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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