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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为民办实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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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3-08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漫话

  也谈“为民办实事”
  道夫
  通俗地说,为民办实事,是对共产党人敬业的基本要求,是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应履行的分内职责。
  意思再明白不过,但也应当看到,“为民办实事”,近年来却在个别地方和部门被当作“形象工程”,做起了“应景”文章。眼下,打开电视,翻开报纸,都在热热闹闹“办实事”,这里承诺今年要为民办多少多少件实事,那里汇报去年已为民解决多少多少难题。说实话,这样的承诺与兑现,还是能够打动百姓、鼓舞人心的,确实也有不少地方为群众办了很多实事。但问题是,方方面面都来竞相许诺“为民办实事”,就有可能“虚”了,变味了,老百姓说不定会生疑:我哪有那么多实事让你办?更何况有的“实事”,的的确确就是这些部门和单位分内的事。试想一下,假如林业部门承诺一年为民栽多少多少棵树,农技部门答应一年为民培育多少多少公斤良种,电信部门许诺一年为民开通多少多少部电话,等等,都是“为民办实事”的话,那么除此之外,还有为民“办虚事”?为民“不办事”一说?换句话说,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理当为他们兢兢业业办实事,没什么好声张的,否则,就是失职。
  当然,笔者无意非议各地各部门开展的“为民办实事”的种种承诺。事实上,广大群众已从历年来的“办实事”行动中尝到了不少甜头。笔者只是不敢苟同那种借“办实事”之名,行“花架子、虚套子、空号子”之风。值得一提的是,前不久,安徽省合肥市委、市政府已明文取消开展了11年的“为民办实事”活动形式,据说是因为有些部门开始把本应是分内职责的事情也当作“办实事”的项目来申请,以至于重形式不重内容,重过程不重结果,重口号不重行动,形式上的东西越来越多。
  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办不办实事,办了多少实事,群众心里有一本账。想一想,要为民办的实事多着呢,先把自己分内的事情做好了,比什么都重要。总之,那些出名挂号的表面文章、急功近利的“政绩”工程还是少做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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