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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息——追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陈麟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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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3-08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生命不息
——追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陈麟基
  本报记者 吴兢
  2000年9月29日,38岁的国家一级法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陈麟基被病魔夺去了生命。
  在生命的最后时光,躺在病床上的陈麟基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我要回单位上班!还有很多案子等着我去办。”
  医生们惋惜地说:“他得的并不是绝症,但他的病拖得太久了。”
  对于被同事称作“工作狂”的陈麟基来说,生命的价值,在于工作。
  生命的最后24天
  早在1995年,陈麟基在体检中查出了乙肝(大三阳)。但5年来,他从未请过一天病假,还常常通宵达旦地工作。
  同事许瑞韩法官含着热泪告诉记者:“麟基是倒在审判台上的。”2000年9月5日上午,许法官和陈麟基一起开庭审案。坐在审判台上,陈麟基腹部阵阵剧痛。为了不影响审判正常进行,他用手狠压腹部硬挺着。休庭时,他才拨通妻子李海燕的电话:“海燕,老毛病又犯了。马上来接我!”
  妻子立刻赶了过来将他送到了医院。医生为他注射了3瓶吊针,并开了化验单,叮嘱他第二天一定要来做个全面检查。止痛后,陈麟基当天下午便赶回了法院开始工作。
  就这样,用钢铁般的意志,陈麟基又坚持工作了5天。当月10日,他被送进医院,确诊为重症肝炎,病情危急。这一去,他再没有回到他用生命挚爱的审判台。
  躺在病床上,陈麟基还一心牵挂工作。同一个办公室的法官张力告诉记者:“我们都接到过他的电话,询问案件的情况。他的声音那么微弱……他是为工作累死的。”
  审理大要案的“专业户”
  陈麟基是深圳市中级法院刑二庭的审判长。他带的合议庭主要负责经济犯罪的刑事审判,一大批贪污、走私、贿赂的犯罪分子都在他的“火眼金睛”下被绳之以法。近年来,他参与审理了多起有影响的大要案,诸如:湛江走私案、原野公司原老总侵占案等等,算得上审理大要案的“专业户”。
  在这些轰动一时的案件中,陈麟基被委以重任,担任审判长或主审法官。中院的领导们有一个共识:“把大要案交给小陈来办,我们都很放心。”
  湛江走私案发案后,广东省高级法院指定深圳中级法院负责部分审判工作。深圳中级法院决定由陈麟基主审此案。虽然此时陈麟基已被肝病折磨得身体每况愈下,但他二话没说,第二天就赶到省里去报到,一去就是半年多。
  同事杨金山法官说:“湛江案有85个被告,开庭时审了三天。每个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细节麟基都整理得清清楚楚。他写了10万字的阅卷笔录,绘制了5万多张图表,为湛江走私案的公正审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湛江案审完后,庭长龙光伟在陈麟基的报销单据里发现了药店的发票:止痛片、安定片等等。原来,他一直带病坚持工作,却舍不得花时间去医院看病。
  因办理湛江走私案,陈麟基被广东省高级法院荣记二等功。
  审判台上16年,没有任何投诉
  从1984年调入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开始,陈麟基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一步一个脚印地走过了16个春秋。他热爱神圣的审判事业。他常说:“法官的上级只有法律。我们要把每一宗案件办成铁案如山。”
  1998年,有一个来自陈麟基老家五华县的同乡,到深圳龙岗区抢劫被逮捕。审判过程中,当地一位领导打电话给陈麟基:“你能不能出面活动活动。他家里答应给活动费。”陈麟基当即拒绝了。后来,这个罪犯被依法判了11年有期徒刑。
  陈麟基的一个同学讲了这样一件事:“前年,有一件标的额120万元的案件在深圳中院审理。当事人找到我,要我找麟基帮忙,答应必有重谢。我便打了电话给麟基。麟基一听此事很生气:你是不是想害我?这些事我不管,你也不要管。”
  在妻子李海燕的工作问题上,陈麟基同样严于律己。1998年,李海燕下岗了。她希望丈夫能找人安排一个工作。陈麟基耐心地解释:“我认识的都是些当事人。我不能拿法律、拿审判权来交换。”至今,李海燕依然在家待业。
  审判台上16年来,陈麟基没有受到任何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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