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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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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3-10
第2版(要闻)
专栏:李鹏在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摘登)

  进一步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李鹏委员长今天向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主要任务时提出,要进一步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李鹏说,人大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大对政府、法院、检察院行使监督权,督促这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人民谋利益。常委会在制定有关法律时,要把反腐倡廉作为有机组成部分考虑进去。要把是否有利于反腐倡廉,作为立法论证的一项重要内容,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现象的法律,保证从法律制度上,建立起依法行使权力、预防腐败现象的制约机制,从源头上把住关。同时要切实加强监督,保证法律的贯彻实施。
  李鹏提出,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将根据实施“十五”计划所提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执法检查和听取专题工作报告;将对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证券法、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将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和增加农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的专题工作报告;要听取有关方面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报告,继续开展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今后,常委会将通过执法检查和听取工作报告,对法律实施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形成有法律约束力的审议意见,要求有关执法部门提出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常委会作出整改汇报。要把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结合起来,把人大的监督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把监督与完善法律结合起来,从而加大监督工作的力度,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
  李鹏说,要继续贯彻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逐步形成规范化的预算监督程序。要加强对财政收支形势的分析和预测,开展减少预算外资金、合理和规范使用财政超收资金、合理使用国债等重大财政问题的研究,提高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质量。要继续按照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加强对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跟踪和分析。要针对当前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进行备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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