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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恶反邪去伪匡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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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3-10
第7版(两会建言)
专栏: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大会发言摘编

  除恶反邪去伪匡正
释圣辉
铲除“法轮功”邪教这一社会毒瘤,肃清“法轮功”歪理邪说的精神流毒和恶劣影响,用慈悲仁爱之心挽救深陷其中的邪教受害者,已经成为一切有良知的人们的共同愿望和强烈信念,更是我国宗教界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在这里,我将我国宗教与“法轮功”邪教作一对比,明辨正邪,以正视听。
一、在信仰观念上,宗教与“法轮功”邪教真假可辨
宗教信仰反映了信教群众的精神寄托和追求。而“法轮功”则与所有邪教一样,以一种狂迷的态度把相对的东西(人或物)绝对化,对之顶礼膜拜,从而形成痴迷和盲信。
二、在道德行为上,宗教与“法轮功”邪教正邪分明
正信宗教一般持自我谦卑态度,坚决反对人自比神明和具有神力之举,承认现实世界的存在,并以一种超尘脱俗的精神积极致力于服务社会,使人的境界获得提升。
“法轮功”邪教则打着“真善忍”和“做好人”的幌子,实际上反其道而行之,膨胀私欲,追求名利,泯灭人性,丧尽天良。
三、在组织形式上,宗教与“法轮功”邪教判然有别
正常宗教活动方式有严格的教规礼仪作为指导和监督,这些仪轨是在长期的宗教实践中形成,为信众信守。
“法轮功”邪教组织自称是一种松散的练功群体,但在实际上采取了秘密结社的方式,成为组织严密、行动诡秘的带有封建会道门性质的邪教组织。
四、在政治立场上,宗教与“法轮功”邪教完全对立
我国宗教界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作为自己的基本行为准则,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团结广大教徒为两个文明建设作贡献,是维护社会安定、民族团结的积极力量。
“法轮功”邪教则公然宣称一切法律规定无用,无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与政府对抗,企图推翻人民政权。最可耻的是,“法轮功”邪教组织已经堕落为境外反华势力干涉中国内政的政治工具。
由此可见,“法轮功”邪教与真正的宗教毫不相干,截然对立。如不彻底铲除这个社会毒瘤,国无宁日,民无安生,宗教信仰自由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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