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阅读
  • 0回复

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3-10
第7版(两会建言)
专栏: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大会发言摘编

  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刘海荣
妇女问题涉及社会的各个领域,但其整体面临的问题并不是各领域问题的简单相加。我们认为,女性的整体发展和利益保障,必须在国家发展的全局中兼顾统筹,同步规划。
1.建议在“十五”规划中应有男女平等原则的具体表述,把妇女与参政、就业、教育、卫生、法律保护、资源环境等《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的优先发展领域及重要指标,在“十五”规划中加以体现。
2.建议在国家财政预算中建立专门的性别预算,以对因社会传统、观念意识、生育、政策失误等造成的妇女发展损失进行补偿,为促进妇女发展提供资金保证。
3.建议在国家各项立法、政策中,将涉及到的妇女发展问题,通过法律总则和具体规范进行适时调整,充分保障妇女权益实现。
4.建议对一些有较好的试点工作基础、迟早要解决的基础性问题,如建立生育保险制度,应下决心尽早解决。希望在“十五”规划和专项规划中,将城市和农村妇女的生育保险问题统筹考虑,分步推进,以从根本上消除性别差异带来的就业差异。
5.建议在“十五”规划社会发展部分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以德治国思想,体现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奋发向上的民族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道德价值体系。(附图片)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