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阅读
  • 0回复

李鹏参加辽宁团审议时强调 进一步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3-13
第4版(要闻)
专栏:

  李鹏参加辽宁团审议时强调
进一步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本报北京3月12日讯 记者傅旭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今天参加了出席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辽宁代表团的全体会议,听取代表们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意见。
  闻世震、王怀远、薄熙来代表在会上发了言。他们在发言中认为,常委会工作报告简短精练,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总结去年的工作实事求是,安排今年工作具体明确。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很大进展,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代表们对这个报告表示赞成。
  辽宁是李鹏曾经工作过的地方。李鹏对辽宁的发展非常关心。在代表发言时,他不时关切地询问辽宁国企改革和脱困工作、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情况,并在笔记本上认真作了记录。
  在听取了代表们的发言后,李鹏发表了讲话。他对辽宁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九五”期间,辽宁省国企三年脱困取得很大成绩,总体实现扭亏为盈,产业结构调整也取得很大进展。但作为老工业基地,辽宁还面临着一些困难,任重而道远,应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发挥造船、石油等传统产业优势的同时,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寻找新的增长点,努力奋斗,开拓前进,使辽宁经济整体走上良性循环道路。
  李鹏表示,代表们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提出一些希望和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在谈到监督工作时,李鹏说,全国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关于监督的立法工作,九届人大以来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和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制定监督法已经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
  他说,人大在监督工作中必须找准定位,理顺同其他监督形式的关系,运用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如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等,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对腐败现象起到警示作用。他说,在制定监督法时,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对地方人大在监督工作中创造的经验,也可以借鉴。他强调,人大代表来自群众,与人民群众有密切的联系,代表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也是监督工作的重要环节,有关部门要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地方人大也要积极反映群众意见,掌握监督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要进一步依法做好监督工作,提高监督工作实效,推进监督工作的开展。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