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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订单农业”的整个合同兑现率不到二成;农业订单兑现率低,客观上放大了农民和企业的损失——规范“订单农业”交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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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3-14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经济时评

  去年“订单农业”的整个合同兑现率不到二成;农业订单兑现率低,客观上放大了农民和企业的损失——
规范“订单农业”交易
零 河
  笔者撰写的《盼望“订单农业”到农家》一文,于2月15日在人民日报“经济时评”专栏刊登后,收到了一些农民朋友的来信和几位专家的电话。来信和电话在充分肯定“订单农业”的同时,也指出目前制约“订单农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合同履约率过低。据有关单位的一项调查,去年“订单农业”的整个合同履约率不到20%,有80%左右的订单最后都违约了,没有兑现。
  从来信反映的情况看,造成农业订单不能兑现的原因,除了一些属于不法企业利用农业订单进行欺诈之外,主要是面对千变万化的农产品市场,合同双方都存在着短期行为。表现为,企业和农户签订合同后,到时市场行情好了,农户不见得把产品卖给企业;行情不好,企业也不要农户的产品。如,某县去年初扩大葡萄种植面积,县酒厂与农户签订了订购合同,规定了接收价格,不想去年10月份之后,市场葡萄供大于求,厂家借机压价或者拒收,农民手里的合同成为一纸空文。
  农业订单兑现率低,对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在推进“订单农业”时,首先要规范“订单农业”交易,下气力解决农业订单违约率高的问题。
  提高农业订单的履约率,关键是企业和农户要树立严格遵守法律和诚实守信的观念。我们常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订单农业”也是“法制农业”、“信用农业”。讲求诚实守信,依法签约,认真履约,才能合作得长久;见利忘义,搞短期行为,可能得利于一时,但绝不会长久得利。中外一些优秀企业都十分重视严格遵守合同,树立良好信誉,其原因就在于此。另外,要规范、明确订单协议的内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写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约方式、违约处理等有关条文和规定,如标准、质量、交货方式、违约责任、风险承担方式等。合同一旦签订,双方都要认真履行。
  同时,要建立健全农产品信息体系、质量标准和检测检验体系,培育优势企业。参与“订单农业”的企业和农民掌握了充分的信息,对市场前景有比较准确的预测,就有了稳定合同关系的前提;有了比较完善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检验体系,企业和农民签订、履行合同才有依据,产生纠纷也便于裁定;而只有优势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具有抗御风险的能力,也才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至于那些和农户签订农业订单时就没有准备履行合同的公司,它们的存在,严重败坏了“订单农业”的名声。对这些公司,除了农民在签订合同时要保持警惕外,有关部门和执法机关也应帮助农民及早鉴别,对合同欺诈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以维护订单合同的严肃性,尽可能防止坑农、害农的事件发生,确保“订单农业”规范、有序发展。
  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是保持我国农业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关键。规范发展“订单农业”,使龙头企业有了可靠的生产基地,可根据自身的优势,放心大胆地开拓市场,也使农民生产的农产品有了比较稳定的销售渠道,并能够按合同价格卖出去,获得较好效益,农户可以一心一意地进行专业化生产,这就使农业调整能有序地展开。规范发展“订单农业”,决不是一件小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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