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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安置帮教工作势头良好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到88% 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8%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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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3-14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我国安置帮教工作势头良好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到88% 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8%
  本报讯 记者武侠从有关部门获悉:目前,我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率达到88%,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8%。安置帮教工作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199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并于1991年3月2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通过。这一决定把加强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改造工作,妥善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范围。1994年我国制定的第一部监狱法,为这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10多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在社会各界的努力下,一大批刑释解教人员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
  近年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已逐步向社会化、市场化转变,安置渠道进一步拓宽。许多地方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监狱、劳教所设立了就业指导站、试工基地等,对即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为他们回到社会以后重新就业创造条件。各地安置帮教机构努力拓宽就业渠道,以创建安置基地、挂靠企业安置、扶持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等方式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据统计,2000年各地创建安置基地1453个、安置实体693个。
  帮教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由离退休干部职工、在职党员干部、学校教师、科技人员、团员青年参与的帮教志愿者队伍逐步扩大,他们在城乡社区配合家庭开展“一助一”和“多助一”结对帮教活动。目前,刑释解教人员得到帮教的达到同期刑释解教人员总数的92%。
  各级安置帮教机构进一步健全,安置帮教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综治委都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安置帮教工作人员达1.8万余人。在基层形成了一支以公安干警、司法助理员、村(居)委会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骨干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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