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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警察管打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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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3-14
第7版(国际)
专栏:漫步地球村(14)

  日本警察管打假
  于 青
  日本消费者对商品的挑剔程度,堪称世界之最,一般水平的伪劣商品很难让他们上钩。从另一方面说,日本消费者热中追求名牌的意识,无形中降低了他们对伪劣商品的鉴别力,使造假者有可乘之机。
  造假者通常利用市场信誉好的商标作伪装,推销伪劣商品。在日本,盗用登记注册的商标,是触犯《商标法》的违法行为,追究这类违法者属于警察等司法机关的工作范畴。据日本警察厅广报室人士介绍,去年日本全国取缔假冒名牌案件125起,逮捕247人(比上一年增加31起、71人),没收假冒名牌商品20.3万件。警方从哪里得到假冒名牌商品的线索?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名牌商标权持有者的告发;二是假冒名牌商品购买者的检举;三是从网络获取信息,其中包括检举信息,还有涉嫌网上兜售假冒名牌商品的信息。
  例如,去年10月,山梨县警察署生活保安课接到意大利名牌“PRADA”日本法人“PRADA·JAPAN”的举报,获悉假冒“PRADA”商标的大量手提包在东京都、千叶县、埼玉县、山梨县等地市场销售。警方经过调查发现,韩国出口业界人员2000年5月到10月期间,在韩国境内制造酷似“PRADA”牌手提包约1万个,与日本国内从事进口和批发的业界人员合谋运进日本,批发给超市和手提包店销售。从韩国运进日本途中,手提包上并没有“PRADA”的标牌,海关当时难以判定是否侵害商标权。据日本财务省关税局业务课发表的统计,1999年阻止假冒名牌商品进口约99万件,其中80%是从韩国进口的。假冒名牌商品主要是海外流入日本市场的,种类繁多,其中约半数是皮包类。
  去年5月20日,日本香烟产业公司从咨询电话得知,有一个名叫“矢崎产业”的公司销售假“七星”牌香烟。日本香烟产业公司立即向警视厅生活经济课报告。警方4天后以涉嫌违反《商标法》逮捕了“矢崎产业”社长世井,没收假烟9.6万盒,查明已销售10万多盒,其中群马县一家超市购买5.3万盒,冲绳县一企业购买3万盒。警方介绍,这批假烟制作工艺相当高,商家也难以辨认,导致假货流通批量大、范围广。
  除了通过举报获取信息外,贩假者也有被警察在街上当场抓获的。前不久,在名古屋市内商业区,爱知县警察发现有5个人在路边卖假手表,逮捕后没收假手表300多只。案犯承认从前年12月以来销售假手表,如一只假“劳力士”表,用5000日元买进,转手以2万日元或2.3万日元卖出,至今已经获利1100多万日元。
  日本取缔假冒名牌商品的程序通常是,对数量多、范围广的案件,首先逮捕案犯,然后取得证据证实犯罪,最后进行相应的判决。对情节较轻者,虽然不逮捕但也进行细致调查,证明犯罪行为,把案件调查材料送交检察厅。根据案件复杂程度不同,调查一般需要一个月到数月的时间。
  违反日本《商标法》的处罚规定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50万日元以下。若是公司集体违反《商标法》,将对公司判处1.5亿日元以下罚款。最近一个判例是,对销售假冒名牌服装的主犯判处有期徒刑2年,对公司罚款500万日元。
  依靠司法机关打假,依据法律规定治假,是日本保护消费者、维护市场秩序的常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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